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专题 >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 > 亮点解析 > 法治保障

政策异议渠道不明确?

日期:2020-04-27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建立异议申诉渠道:市场主体认为政策措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市场主体认为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可以按权限向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建议,有关机关应当按照程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