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披荆斩棘、砥砺前行,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议题99项;审议法规和决定草案35件,其中制定法规9件、修改7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7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1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依法防控,支持抗疫斗争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疫情发生以来,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贯彻依法原则、围绕防疫需求,通过紧急立法、专项立法修法、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支持保障各项防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提供法规依据和监督支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迅速开展相关涉法问题研究,在春节返京高峰到来前加开常委会会议,紧急立法作出依法防疫的决定,为隔离观察、活动管制、场地征用等应急举措提供法规依据,汇总涉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在首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成果后,听取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充分肯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专项调研鲜活农副产品供应、法规政策制定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具体工作,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提出意见建议,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在全面梳理公共卫生领域法规短板缺项基础上,制定专项计划,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组织专班加快推进紧要项目。在秋冬季到来前优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市委领导下的指挥体系固化为法规制度,对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保障等作出规定,确保公共卫生应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废旧立新”方式制定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坚持管护并重,扩大禁食范围,严控猎捕繁育利用,在贯彻上位法同时体现北京特色;采取“小切口”方式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厘清部门职责,明示违法红线,建立安全检查、医警联动、避险防范等制度,保医院安全、护公众利益。目前,计划确定的20个项目已完成11项。同时,在其他6项立法修法中增加防疫条款,力求衔接配套。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落实机关防疫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每周调度,周密策划履职活动,认真做好人员排查、环境消杀、物资调配等工作,派遣干部110余人下沉通州区驻村值守,发动全体党员回社区报到、开展爱心捐助。全市人大代表牢记使命职责,立足本职岗位,迅速投入抗疫斗争。有代表临危受命赶赴疫情震中奋力挽救生命,有代表不辞劳苦奔走社区一线反复排查宣教,有代表夜以继日值守楼门巷口为居民排忧解难,有代表慷慨解囊捐资筹款支援前线基层,共有市、区、乡镇人大代表39人荣获全国和全市抗疫表彰。大家的前行坚守、奉献付出体现了新时代北京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成果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立法监督衔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首都发展任务要求,加快立法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突出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通过监督掌握立法需求、检验立法成效、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不断增强立法监督工作服务首都发展的能力水平。

  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围绕复工复产和经济提质增效,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一站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就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构建全周期服务支持体系、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新高地,帮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行稳致远。紧盯创新创造保护和转化利用,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反映集中的“不敢转、不会用、不能做”问题提出建议;听取审议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解决好“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问题。深入了解乡村产业现状,推动设施农业提质、点状供地探索、产业功能集约。健全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对调整计划预算指标、地方债务限额和资源税适用税率作出决定,监督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聚焦支出预算和政策核心问题,提出预算审查监督“四问”,即钱“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统筹年审季审,打通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听取第四次经济普查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为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促进城市治理法治化。围绕城市总规贯彻实施,以“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为主线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法,听取审议城市副中心控规实施情况报告,确保法定蓝图落事落责。围绕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两件“关键小事”,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突出党建引领,细化权责分工,建立“物管会”制度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同新修订的固废法保持一致;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采取市区乡镇人大联动、三级代表充分参与、身边周边路边压茬推进、检查交办整改闭环运行的方式,使立法监督紧密衔接、改进工作有的放矢。围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倡导什么、治理什么,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保障制度体系;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完善管理体制、突出首都特点、细化保障措施,助力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让城市因崇尚奉献而更有温度。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管理体制、准入制度、行政监管,推动解决司法鉴定领域突出问题。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改革落地落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依法调整全市“两委”选举时间。

  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保持依法治污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预防为主、源头减量、全程管控、污染担责的原则,建立信用管理和涉疫医疗废物特别防控机制,对违法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修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高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依法听取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推动完善法规制度、提升修复水平。针对大气污染排放的跨区域特点,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开展协同执法检查,实现法规审议、实施、检查三同步,推动信息数据联通、检测结果互认、联防联控联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专班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立法,请各生态涵养区全程参与调研起草,在立法中体现“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

  助力民生福祉改善提升。聚焦健康北京建设,以“废旧立新”方式制定中医药条例,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规范从业机构和人员管理,强化中医药的公共卫生保障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使中医药更好满足群众需要;跟踪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推动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补齐社会急救短板;听取审议检察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关注“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听取审议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建议扩大试点、充实队伍、形成合力;紧盯学前教育问题,听取审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低收入农户增收问题,推动建立长效增收机制;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凝聚侨界侨胞力量;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修订燃气管理条例,将瓶装液化石油气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安全防范、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发挥代表作用,厚植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常委会立足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拓展线上渠道和丰富履职形式相结合,建好基层平台和充实活动内容相结合,引导和推动民意诉求反映上来、意见建议汇集起来、法规政策传播开来,确保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参与、有序行权。

  扩大有效参与。用好“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在物业管理、医院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立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寄发、网上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共有27000多人次参与;在“两条例”执法检查中,13000余名三级代表参与检查和宣传活动,覆盖全市50%的居民小区和80%的乡村;人大代表成为立法修法的主导者、守法普法的“行动派”、推动工作的“生力军”。注重发挥代表职业特长,根据履职意愿定向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和审议,共有代表22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持续开展“小班制专题化”学习培训,结合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志愿服务促进等议题,组织培训9场、邀请代表248人次参加,打好履职的政策理论基础。

  健全联系机制。高度重视基层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指导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优化布局、延伸覆盖,委托部分生态涵养区代表之家征求群众对生态涵养区保护和发展立法的意见建议,将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编入51个代表之家参加活动,鼓励代表到家站参加“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月”“接待选民日”等活动,推动代表家站成为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就有关立法项目直接征求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带头以代表身份到原选举单位述职。邀请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调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

  办好议案建议。认真研究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联名提出的电影产业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公共交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华侨权益保护等7件法规案,听取审议办理情况,将有关项目纳入立法计划。重点督办交通治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小学配餐服务等13类134件代表建议,注重综合分析、分类办理、复查补办,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引导。目前,代表提出的1026件建议已办结,取得进展或已列入计划814件、留作参考196件、转有关方面研究16件,公开建议原文996件、答复意见708件。

  四、突出政治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提升质效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带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统筹谋划的前瞻性、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守正创新的主动性,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到实处。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都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作为第一项议题,及时传达学习、部署贯彻举措,全年共学习51次。开办北京人大网上课堂,推动联动学习向线上延伸。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作为制定计划、确定议题、调配资源力量的首要依据。重要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全年共请示报告80次,市委常委会研究人大工作1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成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优化干部队伍配备、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加强信访数据分析运用,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完善创新制度机制。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议事规则的决策部署,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健全分党组工作规则,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完成3个机构更名,研究基层代表选举有关问题,审议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完善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修改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实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全纳入。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加快完善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小程序”增强调研检查便利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发体检预警功能,成为精准监督“利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立辅助审查系统,向智慧审查迈出坚实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两条例送法上门”宣讲活动22场,实现法规通过后“新闻发布会+法规解读”制度化。深入讲好人大故事,完成人大制度专题片摄制,3篇媒体报道获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

  提高联动协同水平。着眼各级人大围绕中心大局密切沟通联络、增强整体实效,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就重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同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就乡村产业振兴等议题形成联合调研成果,拓展基层人大参与市级层面立法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坚持市级一体建设、市区分级使用,在信息化建设中为区人大开发功能、预留接口。落实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年中集中走访、平时加强联络。联合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分专题开展会前集中视察。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同津冀人大加强沟通,牵头组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联合新闻发布会,开展执法检查组相互观摩,推动三地人大工作协同向监督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是紧张充实的一年,也是攻坚克难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统筹指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团结奋战,“一府一委两院”通力配合,各区、乡镇人大密切协作,全市人民热情支持,才有各项工作的探索创新、进展成效。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期盼和需求,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谋划推进工作的前瞻性、适应性、有效性还需提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精准度不高、促整改不够,代表工作融入立法监督工作的机制还需探索完善、代表履职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市区人大工作联动的计划性不强,网络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履职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下力气改进。

  今后一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助力首都改革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丰富立法形式,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调研起草机制,扩大开门立法,发挥区、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高质量发展方面拟审议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社会信用等项目;城市治理方面拟审议接诉即办、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户外广告标识管理、制止餐饮浪费等项目;改善民生方面拟审议住房租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等项目;公共卫生方面拟审议传染病防治、献血、实验动物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项目;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拟审议禁毒、保守国家秘密、种子安全、节约用水、安全生产等项目。开展涉民法典法规清理。推进城市更新、数字经济、公共文化服务等项目调研和论证。

  二是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高质量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探索“检查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强化法律监督,检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待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后开展执法检查。深化工作监督,紧盯“一总规两控规”贯彻实施,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跟踪审议意见落实;助力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听取审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紧扣预算审查监督“四问”、突出支出绩效,加强市区联动,提高初审针对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适时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环境、计划、国资等项目监督。专题调研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对迎冬奥群众体育健身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认真贯彻备案审查有关法律规定和办法规程,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市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全纳入。

  三是做好代表工作。优化“双联系”制度,依托代表家站就重要法规草案、重点监督议题征求群众意见,有计划地组织三级代表联动履职,为全国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履职做好服务。贯彻“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改进代表议案工作程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办好“小班制专题化”学习培训和“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信息数据统计分析。提高全国人大北京团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和联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结合人大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加强对新兴领域的了解认识。完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拟审议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提升常委会议事效率和机关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代表网络履职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向市级一体建设、市区分级使用努力。依法指导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深化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和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在开启。百年奋斗恰是风华正茂,千秋伟业依然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相关信息:

主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办: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