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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主体作用 做群众贴心人

日期:2018-07-17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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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民而生。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要想“在其位,谋其政”,必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出击、迎难而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访民情、耐心释民惑、倾心解民忧、尽心惠民生。

  强化主体意识,切实找准定位

  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主要是指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主动行使各项权利的意识。强化主体意识的前提是找准定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们要思考,谁赋予我们权力,权力又是为谁服务、替谁发声。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必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找准自身定位,恪尽为民之责,坚持群众路线,把为民意识内化于心、深化于思、强化于行,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共同凝聚成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磅礴力量。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邓小平同志说过:“学习是前进的基础。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面前,我们党总是要学,我们共产党人总是要学,我们中国人民总是要学。”代表法也明确指出,代表应当履行“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的义务。因此,我们要主动来场“学习的革命”。

  作为一名检察系统代表,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提升自身履职能力,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一是讲政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紧密联系北京区域特点和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学以致用推动创新发展,深耕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二是通业务,加强人大制度学习。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制度,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履职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程序,掌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情况。

  倾听群众呼声,维护民生民利

  要想赢得老百姓的好口碑和真夸奖,就必须关注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尽全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改善民生、维护民利。

  一是在视察调研中认认真真察民情。要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切实掌握真情实况,仔细归纳矛盾焦点,及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既做好群众的服务员,又做好区委和区政府的智囊库。二是在信访接待中诚诚恳恳听民意。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意、维护民利的重要渠道,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受理,加强督办,并着力抓好督促落实。坚持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畅通反映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双向渠道”。三是在 服务群众中实实在在解民忧。人大代表要积极深入选区联系选民,了解群众盼在何处、难在何处,为民解忧。比如,区人代会期间,通过积极向住建委等单位反映古城南里社区基础设施及小区管理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平时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卫生;针对群众反映路面空洞问题,积极协调各方,圆满解决;针对小区电线压挂树枝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积极联系园林局、电力公司、街道等,督促有关部门在雷雨季前及时将树枝伐断、电线梳理整齐,帮助社区解决了潜在隐患。

  聚焦本职本业,服务区域建设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石景山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

  一是依法打击犯罪,把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关,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二是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等重点领域,深入现场开展调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管理创新,坚决打击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在十九大召开前夕等重大敏感期集中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城市治理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积极响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区委领导下,与区纪委密切合作,

  25名干警顺利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同步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专司与监察委员会工作对接,及时移转职务犯罪线索,建立提前介入、留置交接等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无缝对接”。

  强化模范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选出来的,应当在各方面起到模范作用。作为检察官代表,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同时,更应立足本职岗位,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人大代表也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代表。

  一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主动上门走访听取意见、认真答复,并切实在工作中落实建议内容。二是坚持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人事任免等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针对提出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确保落实到位。三是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检查,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工作部署和执法监督活动,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四是大力推进检务公开,推出官方微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利用检察视频终端,将检察职能宣传延伸至最基层。深入社区设立宣传点,为百姓讲解检察工作职责和举报工作规定,以案释法,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