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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20-08-24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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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共安排了18项议题,内容多,任务重。会议审议了6件法规草案,通过其中1件;听取审议报告8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3个;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已圆满完成了全部议程。下面,我做个小结。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委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任务,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坚定了信心,明确了目标,制定了举措。在市委领导下,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共7部法规,部署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立法、修法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下半年,我们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主动担当、迎难而上,继续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等14件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工作,依法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规实施情况监督、生活垃圾和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等重点工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这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市委工作要求、提高首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的理念,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管理原则,反映了首都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法规条文的准确解读,完善配套文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条例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中医药条例草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中新增的项目。市委高度重视,蔡奇书记作出重要指示。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调研起草工作。条例草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总结了疫情防控经验,固化了应急实践成果。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从今年11月提前到7月审议的立法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中小企业占市场主体的大多数。我们及时修订这部条例,目的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针对痛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整合集成,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修订燃气管理条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审议中,组成人员对这5部法规草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总体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建议。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吸纳,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19年市级决算。审议中,大家对2019年的决算报告表示认可,提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大家认为,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克服外部环境挑战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符合预期,成绩来之不易,应予以充分肯定;下半年形势更加严峻,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待形成,中小微企业面临困难,民生保障领域仍有短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强优势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后劲财源,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影响,努力完成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促进配套政策健全完善,推动这部富含创新和改革精神的法规更好贯彻落实。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推进法律法规实施所做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也明确提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法律法规中的一些创新制度设计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出台配套制度,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保障法规核心条款落地落实的有效措施,通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依法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中,大家对本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示肯定,就市场公平竞争、中小企业融资、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政策法治保障、司法执行效率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直面本市营商环境改革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狠抓“服务包”兑现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积极构建市场主体认可、经营活力蓬勃、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市资源税具体使用税率、记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了决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对资源税的依法征收管理,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资源税法在本市顺利实施。

  各位委员、同志们,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去年11月,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联系办法”为扩大立法参与、提升立法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本次会议审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都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立法,将提请9月份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继续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作用,重点就这两部法规草案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具体工作方案已印发给各位委员。请按照要求,积极主动联系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反馈情况,为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奠定更坚实的民意基础。

  现在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