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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

日期:2016-03-24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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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第76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确定了常委会2016年的主要议题和任务安排;大会主席团交办了4项代表议案,代表们还提出了1158件建议。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议题和任务,特作如下安排。

  一、关于工作总体思路

  安排和做好2016年的常委会工作,需要从总体上把握以下几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全市改革、发展、建设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二是聚焦首都转方式、促改革、补短板、惠民生、治理“大城市病”中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三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去年推动的一些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求取得新的进展。四是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推动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五是依法指导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总的目标是: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首都城市转型、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聚焦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通过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广泛汇集民意,有效汇聚动力,努力探索规律,充分凝聚共识,为推动首都改革发展、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民主法治保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首都的实践创新。

  完成常委会今年的工作任务,需要从每一项议题和任务做起,进一步明确各项议题和任务的重点和要求,精准发力、不懈推动,务求实效。

  (一)关于立法工作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眼行政方式转变和公共治理体制机制建立,抓好核心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审议好10项法规。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继续审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根据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进一步规范本市立法工作,修订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围绕进一步规范本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有序健康发展,修订旅游条例;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推动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监督工作,修订预算监督条例;围绕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修订全民健身条例;围绕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着手研究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围绕加强区、乡镇人大建设,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修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二是完善立法工作的格局和机制,做好立法各环节的工作。着眼于经济管理体制、城市治理体制、社会建设体制、行政运行方式改革及各个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切实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要立法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由党组向市委作专题汇报,保证立法的正确方向,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继续推动市政府加强内部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继续改进常委会法规审议方式,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优势,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把立法涉及的专业问题和主要制度设计搞清楚。完善法规论证、法规起草和法规审议的统筹衔接机制。做好对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做好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立项论证工作。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应本市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市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三是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推进民主立法。完善常委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代表征集原选举单位及群众意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在每项法规的起草、审议和修改过程中,都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适时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一些重要的法规要运用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广泛征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继续探索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提高立法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凝聚社会共识。

  (二)关于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抓住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中的突出问题不放,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情况的报告,加快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改进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建设。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推动律师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此外,还要对市政府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听取和审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是深化预算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决算,着力推动预算制度改革,增强预算资金的引导调控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适应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治理“大城市病”的需要;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推动建立权责统一的财政资金配置体系,实现“管钱要担责、分钱要负责、花钱要履责、违规要问责”。

  三是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开展4项执法检查。结合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开展对律师法的执法检查、推动律师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办理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的议案,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执法检查。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控制吸烟条例的执法检查,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完善控制吸烟的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在总结2015年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检查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检查的实效。

  四是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的监督问责。要继续做好重要审议意见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一府两院”加大审议意见落实的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对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加强监督问责。要抓好去年4个专项工作报告、4项议案办理报告和4个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坚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性质定位,认真执行年度议题计划制度,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好议题计划。对列入常委会2016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的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2016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七五”普法工作等议题,要积极协调政府,切实做好议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工作。

  二是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广泛组织代表参与前期调研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序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工作中;在重大事项议题报人大常委会讨论之前,推动市政府加强内部的整体统筹,事先将工作方案或工作报告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发挥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政府重大事项报告的初审作用,建立健全常委会决议决定公布、实施和跟踪检查的程序,保证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三是做好2017年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立项工作。2016年年底前,要根据市委对2017年度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的计划建议,报市委讨论决定后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

  (四)关于议案办理工作

  完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机制,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和实效。加强对议案本身的综合分析,加大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根据需要成立议案办理工作组,组织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在议案办理过程中,督促政府边办边改,增强议案办理实效。加强与相关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动,发挥整体效能。

  一是办理“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议案,要结合同时开展的执法检查,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针对去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相关制度和体制机制障碍问题,通过办理议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进共识,推动《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

  二是办理“大力推进公共治理,科学防治大气污染”议案,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强化首都城市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出发,通过办理议案,大力推进大气污染公共治理,落实政府、社会和市民共同治理责任,动员市民依法有序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扩大社会共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科学防治大气污染。

  三是办理“加快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议案,要结合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本市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直排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本市水环境质量和首都城市功能发挥的实际情况,通过办理议案,推动污水治理体制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明确“市管管网、区管水厂、管办分离、厂交市场”的治理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治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办理“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新期待出发,通过办理议案,加强老旧小区的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解决部分老旧小区管理不够规范、基础设施陈旧、部分居民居住环境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五)关于代表工作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方式,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公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以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着力点,举办两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人大履职的各项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

  二是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围绕筹备和审议好代表大会、常委会相关议题,运用三级人大代表联系平台,组织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熟悉专业工作的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办理前的综合分析,完善分类办理和分级交办机制,提高督办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代表对建议办理全过程的参与,加强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提高办理实效。推进建议办理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适时公布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四是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落实代表履职考勤登记制度,对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集中视察、会前活动和其它重要履职活动的情况进行考勤登记。落实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制定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监督、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五是开好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特别是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等方面的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六是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研究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把好代表入口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汇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完成。

  三、关于工作方法

  为完成好常委会各项议题和任务,要认真总结已有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和议案办理工作、重要审议意见书、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要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工作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等,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人民群众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待、人民群众的主意、人民群众的办法,不断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汇聚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动力。

  三要建立与市政府密切沟通协调机制。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的优势,“不争说了算、共求说得对”。对于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案办理中的重要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就与市政府及其部门密切沟通,在工作过程中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揭示矛盾,分析问题,在形成审议意见前充分凝聚共识,必要时可向市委汇报;在常委会审议后,要督促市政府研究制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方案,并抓好落实,真正使常委会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必要时可督促市政府启动问责机制。

  四要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完成各项议题、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选准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议题调研和课题调研;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努力克服履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加强对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的汇总、分析、研究和论证,努力做到摸清底数、揭示矛盾、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整合利益、凝聚共识,为提高工作质量创造条件。要善于用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说话,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说服力。

  五要综合运用多种职能推动工作。要按照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督办议案和建议等职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广泛汇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改革转型的整体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四、关于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履职能力还存在不少不适应的地方。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全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法制讲座及有关座谈会、研讨会,认真学习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政治方向、严格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谋划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适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制定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向市委年度请示报告计划;制定2016年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战略部署,在市委领导下,制定好本市关于加强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几个问题的意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践。加强与区人大工作的协调和联动;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提升本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和基层锻炼,完善工作项目责任制、工作质量实效评价机制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增强机关工作活力,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