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工作计划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日期:2016-03-0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16年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拟审议地方性法规11项,具体安排如下:

  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会议(3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审议并表决)

  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修正案 (审议并表决)

  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 (审议并表决)

  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 (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 (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第四次审议)

  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

  北京市旅游条例 (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北京市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 (第二次审议)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 (第二次审议)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表决)

  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

  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修订)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 (第二次审议)

  北京市旅游条例 (第二次审议)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 (第三次审议)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 (第三次审议)

  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修订) (第二次审议)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 (第三次审议)

  北京市旅游条例 (第三次审议)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 (表决)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