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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2-06-0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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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伯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1件,为梁秀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

  本次人代会后,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法规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对该项法规案进行了研究,与提出议案的相关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求了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到市审计局、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委对该项议案提出了研究处理意见。4月28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扩大)会议,对该项法规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作出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实现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审计法》于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本市修订《条例》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需要,是更好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条例》修订已纳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但由于上位法刚修订不久,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对《条例》修订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已作为今年的调研论证项目。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审计工作意见》,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工作领导和统筹,推动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二是对标对表新修订《审计法》,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扩展审计监督范围、优化审计监督手段、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做好调研论证工作,推动实现审计职权法定,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三是立法应体现北京特点,围绕首都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落好“五子”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财政政策效能提升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七有”“五性”民生政策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通过高质量立法,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建议在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将《条例》修订列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2023年启动立项论证工作,并适当加快立法工作进程。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