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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09年 第4号

2009-08-28 13:54:00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关于对“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 

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办理暨北运河 

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09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雷德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做好对“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的督办和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提出了重要的督办指导意见和原则要求,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案,并确定由农村委员会组织督办。为使委员和代表全面了解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进展情况,有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建议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区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并将任务分解情况函告相关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委托相关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双层同步督办”的方式,收到了市区联动的良好效果。其间,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检查和视察活动,召开了6个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和主协办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到朝阳、通州等8个区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征集了区县人大关于北运河流域水系本区段面治理调研和督办的报告。7月3日,赵凤山副主任带领部分委员、代表到昌平、通州等区视察了此项议案办理和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督办期间,共有33位、56人次市人大代表参与了调研、座谈、检查和视察,广泛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7月7日,农村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农村委员会认为,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构想和加快首都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此项议案办理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工作,一是认真制定和完善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使治理工作有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二是采取得力措拖,加大了投入和综合治理力度,规划总投入162亿元,为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加大了流域水系监管和执法力度,初步有效遏制了沿流域垃圾乱堆放、面源污染和企业违法排污等现象,对水质改善起到积极作用;四是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初步显现,规划确定年内启动的21项治理工作已全部开工,计划本年度内将有14项治理项目完成,对改善北运河流域水系水质和周边环境收到了明显效果。农村委员会认为,夏占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办理暨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的基本情况、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继续推进综合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我们对此表示满意,并同意这个报告。 

  农村委员会认为,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需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虽然污水处理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是五类水质,与合理利用目标还有距离,仍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排放标准。二是污水处理工程和中水利用管网建设不够配套。应加快提升改造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等9座市级污水处理厂和昌平沙河再生水厂等21座区县级再生水厂,完善、新建乡镇33座污水处理厂,加强中水管线配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整体水平和中水利用水平。三是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对市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区县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还需加大督查的力度。 

  为此,农村委员会建议: 

  一、要全面落实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坚持常抓不懈。在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进展,但按照规划确定的治理目标,还要做艰苦扎实具体的工作。因此,建议市政府按照规划既定的治理目标,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方案,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落实。力争提前完成。同时,要继续加大综合治理的投入,保证市里的资金到位,又要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区县配套资金的落地,确保项目、资金、组织、措施四落实,最终实现水污染得到治理、水环境得到改善、水生态得到修复、水资源得到利用的目标。 

  二、要始终坚持水污染治理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的治水理念。通过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力争在两三年内,使处理后的水质从现在的劣五类提升为五至四类标准,争取五年内全流域水质有更大改善,达到水功能区域的标准,要加快中水利用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力争中水利用率由现在的36%提高到60%。 

  三、要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和执法力度,控制和减少排污量。要严把沿北运河流域水系两岸新上产业发展项目的环评关。对于已有的那些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项目,要抓紧改造升级和转产关停工作;今后在流域两岸上项目应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先上马再治理”的做法。同时,要继续落实全流域按照单元实施综合治理,明确治污标准,全面解决垃圾污染、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坚持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保持监管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巩固和发展综合治理成果,提升综合治理的整体水平。 

  四、在加快水污染治理的同时,切实加强水生态的保护与利用。一是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在河道两侧规划栽种片林和绿色植物,既塑造景观又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在适宜区域增加湿地面积,并在河道适量放养鱼苗及可移动水生植物,或放置太阳能增氧器,有效控制河水富养化。三是选择适宜河段,增加河上游船,为市民观光提供条件。同时也促进水体流动,保持水体清洁。四是建设两岸生态公园,为市民休闲、锻炼提供场所。真正把北运河流域建成造福市民的“休闲观光带”、“绿色产业带”。 

  五、应尽快建立起治理和管理的长效制度。应抓紧建立起“谁污染、谁治理、分区负责、部门监管、公众监督”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和制度推进治理和管理。探索建立相关乡镇、村和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的运行经费补贴制度,保障已有设施正常运转,发挥设施应有效益;要建立城乡统筹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实行定点监测、定期通报等制度。 

  以上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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