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
破“三农”难题 求工作实效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07-12-17

徐再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在过去的五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在依宪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注意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抓住“三农”方面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几个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立法与各种监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的方法,常抓不懈,破解了“三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收到明显成效。

  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连年工作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2005年起,连续3年,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对“加强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的议案、“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议案以及“关于加强山区生态建设,提升首都环境质量”议案的督办和相关专项工作审议,突出重点,连年跟踪,深入监督,提出若干建设性意见,不断推进,促使本市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新农村建设特别是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郊区经济社会发展,五环路通行取消了收费;二是本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向郊区部分与城区之比已由2003年的20∶80发展到2005年的50∶50,2006年的51.9∶48.1,2007年,在确保奥运工程投资的前提下,对郊区的基础设施投入也未低于50%。三是郊区所有行政村公路实现了村村通,并已向自然村延伸,村内户与户相连的街坊路建设也在积极建设中,山区路网结构正在完善,乡村道路养护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四是2005年至2006年已解决了山区10.7万人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今年投入2.6亿元,解决了19.8万山区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到目前为止,郊区329万农民中实现安全饮水达标总人口为251万人,占76%(郊区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是指农村供水工程设施、水质、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农民人数占农民总人数的比值)。五是在农村基本实现了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县)处理的管理模式,一些地区开始建立起由垃圾容器、小型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车组成的垃圾收集网络;六是通过议案督办和专项工作审议,促使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一批有利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财政支农长效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鼓励机制等。

  通过制定水法实施办法和开展水法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效推进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这个系关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问题的解决

  北京是一个严重缺水的特大型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方,是全国人均的1/8,世界人均的1/30,属于重度资源型缺水地区,又由于多年“多龙”管理的水资源分散管理体制,导致本市节约用水和节水管理工作没有跟上,水污染比较严重,污水处理率不高,用水增长过快,且结构不合理,水管理职责分割,管理体制不顺,严峻的水资源紧缺形势和不够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已经形成本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了较好解决本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五年中,我们充分运用立法、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审议、议案督办、重点建议督办、跟踪检查等立法和监督手段,从多侧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一是在2003年认真督办了“关于本市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议案;二是围绕解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等重点问题开展了视察、检查和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为应对本市水资源严峻形势,通过专题调研,指出了当前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了原因,提出了“要从战略高度确立供水方针、依法治水、狠抓节约用水、开辟新水源、适当提高水价和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等六项对策措施;三是从2003年开始直到2004年上半年,我们紧紧抓住这个系关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问题,依据2002年新修订的水法,积极推进水法实施办法的地方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我们不回避矛盾,紧紧抓住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反复协调各方,并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问题,明确要求在立法中重点解决好这个突出问题,经过锲而不舍的长期努力,通过地方立法和监督等手段,较好地解决了本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健全了四级水务管理队伍和节约用水与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问题。目前,市政府依法组建的水务局已高效运转四年,从根本上改变了多龙管水的局面,实现了全市防洪、排水、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实现了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务、农村水利向统筹城乡水务的转变;健全了全市四级水务管理队伍,在市水务局统一管理下,郊区14个区县分别成立了水务局,并按流域管理的要求建立了93个流域水务站,农村地区建立了3298个农民用水协会,339个农民用水合作社,设立了10800名农村专职管水员队伍,四级水务管理体系已经形成;促进了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和管理,编制和实施了水务发展规划和水务发展纲要,明确了新的水务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了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了节水型社会的建立。全市实现了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管理,推广家庭、工业、农业、园林节水模式,全市年节水已达一亿方,再生水开发利用效果明显,已成为第二大水源,本市再生水利用量已提高到4.8亿方,占全市用水总量的14%。

  围绕农民权益保护,通过开展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执法检查等工作,农民权益保护得到明显加强

  发展好、巩固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三农”工作的核心。五年里,我们通过各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强化农民权益保护。通过对2003年农民社会保障议案的督办和此后一年的跟踪监督,促使本市农民社会保障规章和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建设征地补偿有了较合理规范,新型农民合作医疗服务水平和参合率有了新的提高,城乡最低社会保障标准并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本市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曾作为煤矿区的门头沟农民普遍存在着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虽多年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有2.9万人存在吃水困难和饮水安全的问题。2006年,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协助赵凤山副主任重点督办了李清云等代表提出的“彻底解决门头沟区群众饮水困难”的建议案,先后五次深入山区,召集相关部门现场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彻底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最终促使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仅此项目2006年至2007年,两年市里投入资金7222万元,占工程总造价的72%,使门头沟2.9万人吃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006年,我们协助常委会组织了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确定的重点之一就是农民权益保护情况。此后一年,我们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从而促使市政府为解决因土地征占、生态涵养等侵占农民权益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政策和补偿制度,补偿时限得到延长,从原定的2006年延长到2010年;补偿范围也有扩展,对“五河十路”绿色通道所在地农民的补偿也执行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的政策;针对征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拖欠补偿费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征地补偿监管制度,确保征地补偿费依法支付,足额到位,完善了征地补偿办法,拓展了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稳步推进了征地制度改革,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农业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区县城乡居民用电存在同网不同价、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也通过跟踪监督得到了全部解决。

  通过督办2007年关于“加强山区生态建设、提升首都环境质量”议案和此项工作的专项审议,山区生态林补偿和水源地保护机制也正在进一步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力度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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