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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刘淇
(2004年9月22日)
同志们: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之际,首都各界隆重集会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动员全市人民全力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不断开创首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光辉历程,系统地总结了50年来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重大成绩,深刻地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地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深刻地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原则,明确提出了新时期要从加强立法、监督、联系群众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上下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加快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上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的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不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市委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为了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着力解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市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着首都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203件地方性法规,其中127项现行有效的法规在首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了90件法规性决定。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北京市地方法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极大地推动了首都的发展。近年来,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等重要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抓住首都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的水法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条例、预算监督条例、市容环卫条例等都对首都的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立法中,不断拓宽市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征集市民意见,不仅把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公开征集意见,而且广泛征集市民对立法项目的建议,将5年立法规划草案在媒体公布,36项市民建议被纳入了立法规划,使立法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采取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在媒体上公布,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听取群众、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立法听证制度,交通法规的听证影响很大,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广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各级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责任感,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2年代表法颁布以后,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提出的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交通管理、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一项项关乎首都发展、市民生活的议案,代表了首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发挥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作用,促进了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抓住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问题、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意识,拓宽监督领域,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在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人大选举或任命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评议活动。从1999年开始,已先后对包括副市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等十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质量,有力地促进了首都工作。
努力搞好自身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为了让常委会听到更多来自基层的声音,实施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为了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全市重要工作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了公民旁听制度;为了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接受代表的监督,建立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制度;为了加强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调整了人大工作机构,设立人大法制委员会,规范立法程序,实行统一审议制度;为了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聘请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常委会法制建设和财经预算审查顾问;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公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和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推广建立人大街工委,使人大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这些创新,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经验,也为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人大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开拓,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可靠制度保证,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可靠制度保证。在首都全面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必须要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地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不断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的重要作用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推进首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在首都工作大局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巨。新的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之中,按照努力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加充分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首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一,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地方立法是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法治市取得长足进展。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规范社会行为,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的领导。以法的形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首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加强人大的立法工作,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紧紧围绕事关首都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要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通过完善地方法规,保证科学发展观在首都得以贯彻落实,保证首都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通过地方立法,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和古都风貌,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努力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加强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使立法既能够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使国家法律的规定具体化,又能够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本地实际出发,突出首都特色。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立法,广泛听取专家、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不断完善立法的听证制度,使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首都的智力优势,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不断提高立法水平。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公民政治有序参与的程度,使立法的过程成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
第二,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在于在首都必须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监督之下,防止滥用权力。要把人大的监督同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地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当前,要突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落实土地承包权过程中维护农民利益,城市建设拆迁中维护居民利益,国有企业改革中维护职工利益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要努力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的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反馈制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和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对涉及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建设项目的制定实施,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完善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事先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的制度。要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要突出监督的重点,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地改进工作。
第三,各级人大要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始终不渝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保持人大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渠道畅通,使人大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成为人民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要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首都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民代表来自于人民,代表着人民。要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代表人民的意愿,维护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排忧解难。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这个制度的优越性,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一是必须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要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方式,使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适应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需要。人大代表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推进工作。二是要创新和发展代表的活动方式,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特别是要积极开展闭会期间活动,通过开展学习、视察、调查、评议、执法检查等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三是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要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办复后审查,对办理不合格的建议重新补办,努力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创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的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大力推广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创造出的代表进社区、代表之家、代表联系点、代表向选民述职等经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五是各部门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密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促进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各部门都要努力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和服务,推进代表工作不断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一是要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全市各级党委都要从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新的形势下,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要不断地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善于运用法律和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方法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步伐。要通过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提高首都市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使首都的建设和发展更加规范、和谐、有序,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是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党委都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依靠法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人大党组和党员干部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地健全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科学体制与机制。各区县党委都要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推进人大工作的措施。要关心和支持各级人大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工作。按照市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市和区县党委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与市委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权力机关在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各级人大要不断地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围绕着首都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要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特点,不断健全和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性质和自身特点,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权力。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不断从机制、组织、制度等方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不断提高各级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水平。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努力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
同志们,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努力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开创本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