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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善
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内的贯彻实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对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至关重要。
一、项目选择少而精,突出重点工作。我国的现行法律有400多件、行政法规有600多件,本市地方性法规有122件,根据北京工作实际,选择好每年的执法检查项目,对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十分重要。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种子、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列为重点工作,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这些执法检查项目的确定,体现了少而精的原则。它们都是本市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问题、城市建设管理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群众关注、政府重视、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普遍意义。
以种子为例。种子质量不仅关系到农业、林业生产的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农民的收入和社会稳定。目前北京市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近3000家,而且大中型种子企业聚集,是全国种业的交易中心。这些大中型种子企业两头在外、种子经营量大,90%以上种子都是在外地生产,也主要销售到外地。同时北京还是全国的种子新品种选育中心、种子进出口集散地和对外交流的窗口。所以,本市种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仅关系到北京而且涉及全国。
二、加强抽查暗访,了解真实情况。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关键。为此,这次种子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加大了随机抽查和暗访的工作力度。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个别走访、专题调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到海淀、通州、延庆等9个区县的部分种子管理站、种子销售门市部、苗圃和农户,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并就种子专项资金设立和种子执法机构设置等内容,到市财政局、编办进行了专题调研。每次抽查暗访完成后,检查小组都将抽查暗访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作为执法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组了解了全市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的真实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使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更深刻、更具有针对性。
在随机抽查和暗访中,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注重发现问题。把检查重点放在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否依法行政和那些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并且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上。二是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直接听取基层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不直接处理案件。抽查暗访中发现的具体违法案件,交由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严格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执法检查组。
三、改进检查方法,注重监督实效。这次种子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本着精干、效能、便于活动的原则,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工作机构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4位常委会委员和熟悉种子工作的2位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1位市人大代表组成。更加突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使执法检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主要是:明确执法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检查重点;听取市政府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汇报,了解全面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深入有关单位和基层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和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组会同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同研究讨论,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与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由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处负责组织执法检查的新闻报道工作,并对执法检查组每次活动都进行录像,为常委会审议和新闻报道提供重要资料。
三是突出了执法检查报告,加强了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和审议市政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加重执法检查报告的分量。制作审议意见书、市政府限时提交整改措施书面报告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做法,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
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工作,力求了解实情,注重监督实效,把落脚点放在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上,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