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连续跟踪检查 确保居住区配套设施有效落实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07-12-20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

  2004年,在市十二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有85人次的市人大代表针对本市居住区教育、体育、邮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5件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通过,合并为一项题为“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的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委员会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在2004年协助常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议案督办工作后,又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连续三年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我市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关注民生,找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住宅建设飞速发展,新建、改建居住区以及分散建设的住宅逐年增多,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与此同时,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开发商将开发项目化整为零,配套设施的建设不能落实,少建、漏建配套设施;二是小区原有的配套设施被拆除后一直不予还建;三是已建成的配套设施用房被挪作他用。究其成因,除长期以来历史遗留问题和管理体制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以外,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现行有效的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指标有的标准偏低、指标分类不合理,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缺乏必要的法规保障,对上述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三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建立全过程有效监管机制,监管不到位。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必备设施,加强和改进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是提高政府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认真调研,合理建议

  城建环保委员会就该议案的督办确定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督促议案的办理工作,并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密切配合,组织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提议案代表赴朝阳、崇文、昌平等重点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其余区县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综合运用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考察等各种形式,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同时还多次组织提议案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意见。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明确责任,完善标准,建立健全政府规章。二是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制定科学合理配套设施规划。三是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确保配套设施配足配齐。四是严格界定公益性与经营性配套设施,理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五是注重实效,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张毅同志代表城建环保委员会作了“明确责任、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我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发言。市政府议案办理报告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北京市近年来居住区配套设施在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现状、所做的工作,客观地分析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在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基本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跟踪监督,增强实效

  在督办议案过程中,城建环保委员会积极探索完善监督程序,强调意见反馈和跟踪监督环节。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审议意见书”的方式向市政府反馈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三个月内书面报告该审议意见书中各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委员会又在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针对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按照审议意见书中各项建议进行整改,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底数不清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各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近些年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比过去有较大的进步。在建未实施管理的小区,基本上是近两三年规划建设的小区,配套设施的面积高于以前建设的小区。二是机关、军队、院校大院的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良好。三是补充完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由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历史遗留、欠账问题的存在,从设施建设的总量上看,与广大居民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加强规划管理,逐步建立规划指标体系。根据城市居民多样性的生活需要和对不同层次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市政府抓住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完善总体规划、控制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等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级、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考虑,全面落实各级各类设施的管理,努力实现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机衔接。另外,2006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了对《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修订工作,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参建各方行为,保障住宅正常使用,2006年,市建委、市规划委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是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以点带面,将部分居住区漏建、少建的教育、邮政和体育设施逐步予以补建和还建。比如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朝阳区慧忠北里小区邮政配套用房被挪用问题,在赵久合副主任的高度关注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另外,针对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居住区项目少建、漏建配套设施的问题,市政府确定了一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补建和还建任务,并列入了实事工程。比如,在教育配套设施方面,重新调整了昌平区天通苑小区规划方案,通过教育资源整合,将一所私立小学移交昌平教委,建成了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邮政设施方面,2004年底列入市政府“56件实事”的广安门、木樨园等10处邮政局、所的新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在体育设施方面,规划建设了东四奥林匹克示范社区体育文化中心。该体育文化中心是集社区居民体育、文化活动、社区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益性服务设施,全面提高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在重点建设地区方面,着力解决了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反映强烈的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问题。重点对这两个居住区的教育、卫生、民政、邮政、体育、文化娱乐、公园等配套设施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所制定的补建措施正在逐步落实。

主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建: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