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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死刑核准权上收最高法人手够吗
来源:北京晚报     日期:2007-03-14

  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上收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代表方新3月14日上午在参加北京团审议两院报告时提问,全国的死刑案都由最高法核准,处理得过来吗?

  前来听取意见的最高法工作人员解释,已经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审判庭中有四个庭可以进行死刑复核工作。复核人员从各级法院抽调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后备人才。下一步如果工作量太大,将从人才库中抽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上午,来自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走进北京团人大代表驻地,认真倾听记录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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