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08年1月选出。
盛华仁还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并具体介绍了应选代表名额、选举方式、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选举的组织工作、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程序、代表的辞职和补选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