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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The 1st Session of the 13th Beiji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The 1st Session of the 11th Bei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记 者 手 册
Media Guide
北京市“两会”新闻中心
Media Center
二〇〇八年一月
January 2008
目 录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介 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简介 5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7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成员名单 15
采访须知 23
采访日程 24
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27
采访申请和受理 28
新闻中心 29
班车服务 30
附件1: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放团会议室情况 31
附件2:主要活动地点示意图 32
Introduction to the System of the Chinese People's Congress 36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37
General Regulations on Reporting 40
Application and Reception of Reporters 44
Management of the Press Pass 45
Media Center 46
Media Shuttle Bus 47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
5、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