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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组织召开本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座谈会

 2010-05-28 09:13:00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赴朝阳区,就本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座谈。市人大常委会黄石松副秘书长、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参加了调研座谈。座谈会由城建环保办公室赵义主任主持。 

  座谈会上,朝阳区、崇文区分别介绍了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资金投入及后期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委员、代表认为,近年来,在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逐年扩大,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委员和代表针对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体系至关重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摸清现状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范围和标准、保障方式,以及配套的实施保障措施,形成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可持续发展。2、严格区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与定向安置等政策性住房的性质和功能,相应地在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上、管理手段上也要有所区别。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政府应当予以主导,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时序、资金投入、房源分配上应当优先安排。目前“四房体系”中,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最能体现保障性功能,应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加大工作的力度和进度。对于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要进一步研究应否作为保障性住房的范畴。3、理顺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市区两级、区县及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上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协调,健全审核、分配、后期管理等方面的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动态管理的能力和有效性。 

  黄石松副秘书长讲话时强调,今年市政府的专项报告,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今后住房保障工作的原则和思路,统一各方面认识,形成一套完整的住房保障制度。(市人大城建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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