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共有朝阳团、通州团以及283人次代表联名,提出16件加强垃圾处理工作方面的议案,内容涉及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利用科技手段防控污染、加大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本市垃圾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市人大代表对加强垃圾处理工作的呼声。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合并为一项“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办理情况暨加强垃圾处理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为督促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该项议案的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推动我市垃圾处理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升,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安排,城建环保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了议案督办工作。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办理成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议案领衔代表、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共36人组成的议案督办专题组;先后召开了议案督办专题组全体会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会、18区县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启动此项工作。围绕议案的主要内容,议案督办专题组开展了深入充分的调研,4月1日至5月5日,分别就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情况,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防控情况,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电子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了五次专题调研,实地检查了16家单位和企业,着重了解垃圾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呼声,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我们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听取市人大代表、相关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次议案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高度重视,常委会领导多次对做好议案督办、增强工作实效做出明确具体的指示,5月26日,杜德印主任、刘晓晨副主任亲自带队,赴朝阳区和顺义区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此次议案督办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累计近90人次代表参加了调研活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采取市和区县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调研,有效运用了两级人大的监督合力,区县人大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和建议,为做好督办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切实加强了沟通协调,有机统一了人大督办与政府办理过程,议案督办组多次主动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在垃圾处理工作的思路和发展方向、保障机制和推进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共识,坚定了决心。6月26日,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同时邀请部分领衔代表,共同听取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稿),并进行了认真讨论。黄卫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议案办理暨加强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本市垃圾处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工作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城建环保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议案的办理工作,郭金龙市长多次就垃圾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黄卫副市长亲自带队开展实地调研,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对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为办理好议案,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牵头、主管副秘书长负责日常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市市政市容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议案督办专题组开展工作,保证了议案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议案内容,充分听取吸纳代表建议,结合本市垃圾处理工作的实际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实现了议案办理与推进整体工作的有机结合。市政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就垃圾处理工作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4月28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本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工作定位和工作思路,确定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分年度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垃圾处理工作的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政府据此制定了工作方案和2009年工作折子工程,并在6月25日召开全市垃圾处理工作大会,与区县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开始着手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可以说,该项议案的办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为我市垃圾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垃圾处理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和督办工作是认可的、满意的。
二、关于加强《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本市垃圾处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鉴于我市垃圾处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存在矛盾和问题的复杂性,落实《意见》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垃圾处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本市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现有设施普遍超负荷运转,导致垃圾填埋场使用周期缩短一半,“无害化”处理压力加大,而垃圾产生量每年还在以8%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垃圾“减量化”任务艰巨。可以说,目前垃圾消纳能力和处理水平面临严峻挑战,垃圾过量和污染对北京城乡环境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此外,本市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处理结构极不合理,目前仍有90%以上的垃圾采取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焚烧处理只占到总量的2%,远低于国内先进城市的水平(深圳、上海、广州垃圾焚烧比例分别为40%、15%、10%),资源化水平低,不可持续,与首都的城市功能定位和形象极不相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极不协调、与建设“三个北京”的目标要求极不适应。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这一严峻形势下实现《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意见》中首次明确将生活垃圾处理定位于基础性公益事业,将其作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市政市容、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商务等部门要切实把认识统一到这一定位上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像治理大气污染和解决公共交通问题一样,下大决心,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使首都北京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抓住突出矛盾,全面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处理能力和水平,是解决目前我市垃圾处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根本出路。《意见》明确提出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实事求是地说,按时完成上述目标的难度非常大,任务非常重,时间非常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采取超常规的方式、付出超常规的努力,在设施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新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生态循环园区尽快建设并尽早投入使用。二是对已经列入规划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加快建设步伐,加紧征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环节,尽快将其建设成为集生化处理、焚烧、发电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垃圾处理设施。三是远郊区县垃圾处理,建议参照顺义区垃圾处理工作模式,由区县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城乡全部生活垃圾进行就地消纳处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规划、相关建设和运行标准制定的统筹力度,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和日后运营的监督指导。四是全面提高垃圾焚烧比例。垃圾焚烧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非常成熟,本市应把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焚烧比例作为摆脱目前垃圾处理困境、提高垃圾处理现代化水平、突破瓶颈实现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的最优选择和治本之策,大力加以推广和应用。五是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聚集优势和科技创新优势,采用先进成熟的生物处理技术,按时高质量完成《意见》确定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整体布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至3年内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对议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垃圾处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处理工作
垃圾处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全面提升本市垃圾处理的现代化水平,需要市民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应当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报纸等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和社会对垃圾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其树立主体和责任意识,增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和公众的力量,使之成为垃圾处理工作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充分发挥机关、街道、居委会、学校和民间团体的作用,在全社会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知识,特别要加大对垃圾焚烧等科技知识的宣传力度,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垃圾处理数据信息,以便于社会监督,消除部分群众对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疑虑,求得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