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副主任李昭玲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实行立项调研论证机制后,首部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本市道路运输正处于由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制定本市道路运输条例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保障城市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对策,从而提升城市中心区货物运输及城市物流的整体质量、效益和效率,实现安全、环保、便捷、有序的城市运行目标。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并作出了决议;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其中新任命的市科委主任闫傲霜,成为本市委办局中第二位非中共的女性行政“一把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刘晓晨、柳纪纲、刘新成,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
副市长黄卫列席会议,副市长丁向阳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到会就提请的任免名单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