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侯君舒副主任参加会议

日期:2022-01-1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侯君舒副主任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侯君舒副主任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侯君舒副主任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侯君舒副主任参加会议

  北京人大网讯 1月17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同志、丁仲礼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同志和副主任委员王洪尧同志主持,采用视频+现场方式进行。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环资委负责同志参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君舒同志,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力兵同志和城建环保办相关负责同志视频参加会议。

  会上,高虎城同志通报了全国人大环资委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程立峰,环资委委员矫勇、王金南,全国人大代表方敏、王涛围绕人大生态环境立法、监督工作谈了体会。31个省区市人大环资委负责同志发言介绍了各地人大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张力兵同志代表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进行了发言。

  丁仲礼副委员长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科技创新是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是加快进行低碳革命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期盼的需要,是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需要。要主动发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科技创新短板。某些环保领域科学研究、产业推动、人才培养还有不足。某些环保领域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滞后,甚至缺位,严重影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某些环保领域资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获取不畅,给管理造成困难。新技术试点领域,还缺乏经济性和适用性。要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修法中强调科技创新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加强战略人才培养,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领域的环境标准体系,并督促尽快落实。制定资源调查评价、统一检测、信息共享等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管理。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加强科研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支持。

  沈跃跃副委员长讲话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美丽中国建设。把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沈跃跃副委员长强调,要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要依法履职尽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推进生态环境资源领域高质量立法。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汇报。在立法论证、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立法调研、立法协商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坚持行之有效的立法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专班机制。要持续强化法律实施监督,依法守护绿水青山。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上下联动,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推动法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作用。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要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平台,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把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沈跃跃副委员长对北京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北京等地地方加强生态涵养区和绿色生态屏障立法中有许多鲜活的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监督工作中要总结推广北京万名代表下基层,就地就近就便开展执法检查等好做法。(城建环保办公室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