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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暨农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1-11-0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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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暨农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暨农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暨农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北京人大网讯 1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君舒组织召开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暨农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金树东主持会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农村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与会人员指出,要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各级政府部门、基层从业人员熟悉条例条文;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制度,确保务实落地;要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加强生态保护、培育壮大绿色产业。

  侯君舒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立法的初衷,通过执法检查巩固立法成果,确保法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把握执法检查的要求,聚焦影响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查找症结、分析原因,开展重点监督;要注重执法检查的实效,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