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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本市侨联组织贯彻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工作情况

日期:2020-09-1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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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人大网讯 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本市侨联组织贯彻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侨法实施办法”)工作情况。执法检查组首先实地检查了朝阳区望京叶青大厦“侨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着重听取市侨联和高校、企业、街道和楼宇侨联建设和贯彻“侨法实施办法”工作情况。北京市侨联党组书记赵宏生、朝阳区侨联主席、区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曾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青、朝阳区工商联主席、北京叶氏集团董事长叶青大厦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于小纳,以及北京大学医学部侨联、北京交通大学侨联、北京燕山石化有限公司侨联、朝阳区三间房地区侨联等侨联组织负责同志分别做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陶庆华、李静等做了交流发言。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办公室主任孙杰在座谈会上讲话。

  孙杰主任充分肯定了市、区和基层侨联机构在改革和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本市侨联组织在团结引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特别是充分肯定了侨联在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首都全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方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出平台组织建设和联谊联络的资源优势,推动构建更加广泛的联谊联络格局,激发广大海外侨胞创新创业信心,侨务资源朋友圈不断扩大,海外侨胞联谊联系更加紧密,更好地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创新维护侨益工作机制,为首都侨务法治建设提供了更大助力。朝阳区侨联和叶青大厦侨联推动组织建设和党的建设相结合是具有朝阳区特色工作方式,尤其是叶氏集团作为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并带动周边企业开展党建,侨企在产业发展中,体现出多、新、高的特点,在经济发展和事业发展上都走在全国前列。各级侨联组织在市侨联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侨法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基层实践中创造新模式、新经验、新方法,进行新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侨联组织三级联动体系建设为贯彻“侨法实施办法”奠定了良好基础,维权有制度、有规定、有办法,对“侨法实施办法”是重要的补充和落实,下一步要进一步总结、提升,对修法是很好的借鉴。

  孙杰主任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继续发挥侨联组织作用,加强做好侨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次机构改革后,侨联被赋予更加重要的任务,更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侨联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显现。据2013年统计,北京市现有归侨侨眷约117.3万人,其中广东、福建、浙江省在京归侨侨眷42万人。海外北京人约为126.6万人,在维权加强组织建设方面任务很艰巨。希望能多培育出叶青集团这样的企业,发挥好平台作用。二是进一步聚焦法规重要条款和规定的落实,持续创造性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充分有效地保护侨胞的权益。“侨法实施办法”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各级组织,各级团体要按章程组织活动,同时按照法律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赋予侨联重要职能。用什么方式,解决什么问题,是侨联应该重点研究的问题。希望今后以更多方式,发挥侨联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在如何依法保障归侨侨眷的权益,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在制度、机制、平台、阵地、载体、活动、合力建设、增强覆盖面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尤其是以破解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关心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着力点,靶向发力,积极反映各种问题,维护广大侨胞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与本次《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和“侨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侨法实施办法”已经过20多年的实施,北京归侨侨眷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此次执法检查,今年进行立项论证,下一步就华侨权益保护进行专项调研。此次侨联提供的材料,对下一步的立项论证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们会把侨联的工作成果转化到立法工作中。此外,在检查中要发现问题,并对“侨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使相关问题通过人大得到解决。(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