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表示,本市看守所今年将建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这些录音录像系统将主要针对刑事案件的侦讯全程。此外,本市检察院还将建立独立调查制度,对监所内部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进行调查。
■针对监所伤亡事故
建立独立调查制度
慕平表示,本市检察院目前加大了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共同开展了一些专项检查,比如说,查处和打击了一些监所内部的“牢头狱霸”或是违法的情况。本市看守所今年将建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这些录音录像系统将主要针对刑事案件的侦讯全程。
此外,本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大了与监所部门的信息联系,使检察机关能够实时掌握监所管理当中的一些情况。比如,监所内部一旦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市检察机关将建立独立调查制度,对关键环节要自己查看,包括法医鉴定、现场勘察、会见嫌疑人等,这样能够更好地发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机制。同时慕平还透露,目前,本市已经实现了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问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些录音录像资料要存档一年。
■检察人员进村接访
实名举报必须回复
目前本市正在试行由郊区检察院派人员到乡镇、村里建立巡访、接访制度,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尤其是村一级的群众,可能对村、乡的工作有意见,却不知道反映问题的途径,或者向哪些部门反映。”慕平表示,在检察人员了解情况以后将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属于本部门直接管辖的问题将通过调查解决,属于其他部门的问题则会转给有关部门。
目前,这一举措还在远郊区县、尤其是以农村为主的区县试行,没有完全制度化、规范化,如果试行结果良好,将向全市推广。此外,慕平表示,目前检察院要求每件实名举报必须回复。匿名举报但有明确联系方式的,会进行联系,但匿名举报多数留下的地址不真实、不准确,回复比较困难。
■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考虑判决社会效果
针对今年高检报告中提出的“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这一要求,慕平表示,所谓风险评估机制,就是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诸如一些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反响,那么此类案件在受理初期就应该有所预判,案子办理要依法严格,要事先考虑到出现问题后该如何应对。目前这一机制正在探索,目的是要保证案子判结之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统一。
慕平说,需要风险评估的案件当前比较突出的是群体性案件,比如涉众较多的经济犯罪案件,虽然是普通刑事案件,但是涉及群众成百上千,就不能按照普通刑事案件证明犯罪事实。提交起诉,要事先考虑到案件在处理当中会对当事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响,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包括和有关部门提前进行沟通,使案件处理社会效果好一些,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况。(安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