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预算法修改最近将征求意见
高强表示,预算法的修改将明确地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据高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一个预算法的修改征求意见稿,最近就要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后还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他说,在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方面,将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高强特别强调。
在规范预算的执行方面明确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对此,高强进一步介绍说,这个要求也是比较严的,而且对于预算的调整作出明确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不突破批准的赤字预算,就不算调整。
“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他说。
他还透露,按照2010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8月份就要第一次审议预算法修改稿,还要经过二读、三读,最后形成决议,颁布实施。
●公车、出国、接待开支难公开,卡在基础工作不到位
“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高强在回答有关预算公开问题时动情地说:“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所以预算公开应该是应有之义,不应该是去讨论的一个问题。”
高强接着说,最近几年大家非常关心的“三公”问题,包括“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家关心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实际上是关注政府的预算支出是不是真正用到大家希望所支出的方面,特别是解决民生方面的一些问题。
“但是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高强解释说,现在,财政上的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政府支出中有“购置费支出”,这个范围很广,既包括汽车,也包括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还细不到每一项的支出。外交有专门的支出预算,但是还没有细到多少人出国花了多少钱,都干了什么?“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2010年,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地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高强坦率地说,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通过财政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但2010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2011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正在修改的《预算法》中,我们也明确地提出预算公开的要求,即‘政府编制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经过批准后,都要向社会公开’。”
●预算执行情况年中审议首次延后
在谈到人大改进预算监督工作时,高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建立每月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即根据每个月国库预算收支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提出一些改进管理的建议。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2010年8月份开始专门审议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而在往年,这样的预算审议都是安排在6月份,和2009年一年的执行情况一并审议。这就导致了3月份刚刚批准计划,执行没几个月,马上就审议,审议的效率、针对性会比较弱。如果把审议调整到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能结合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进行审议。
“这样一来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更全面地了解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高强说。(周奇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