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全省的贯彻实施,促进就业工作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以副主任顾久为组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忧,副主任委员何崇远、张茂林等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7月5日至8日,就我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我区纳雍县就业局、职中、金能煤矿,毕节市就业局、职中,地区就业局、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学院、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十个点,并就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与两县市政府进行了座谈反馈。8日上午,检查组在地区人大工委会议室就检查情况与行署进行座谈反馈。
反馈座谈会由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地委秘书长李文德主持,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吴勇汇报了毕节地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就业问题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毕节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存在,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他要求,一是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就业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把就业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关系老百姓生计的高度来看待;二是要抓住就业工作的重点,包括大学生群体、城镇最困难群众、数量最大的农民工群体;三是要完善就业的信息平台;四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用好用足政策;五是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胡锦涛同志1988年在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从毕节的实际出发,要在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重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大批的初级技术人才,以适应试验区建设的需要”;六是要跳出就业谈就业,就业关系到稳定、关系到发展。
检查组成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先忧在充分肯定我区就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李先忧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就业促进法》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促进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国家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和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费等措施,积极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通过定额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李文德在总结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就业工作,变人口压力为动力,使人口大区转化为人力资源大区,以促进毕节经济社会的发展。
陪同检查的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明铮,省就业局局长徐海涛,毕节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地委秘书长李文德,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吴勇,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赵英旭,工委秘书长王炳荣、行署副秘书长何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梁和平、就业局局长周碧英及地区人大教科处处长曾玉琴、内司处副处长范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