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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人大为贯彻落实《档案法》支招

 2009-12-08 09:29:00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一步加强全县依法治档工作,日前,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龙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对全县《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组实地查看了鸣凤镇南门村、森源公司的档案室建设及管理情况,听取了该县档案局负责人关于《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调查组充分肯定了全县贯彻实施《档案法》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远安县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档案法》提出了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要继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档案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重点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宣传,进一步认清档案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总结历史经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为《档案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依法治档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基层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依法规范和管理档案事务,依法接收档案资料入馆入库,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做好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工程的档案收集、整理和接收工作。列入县档案馆进馆范围的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地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加强对机关、乡镇、社区(居)、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检查、指导,加大督促力度,纠正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保证档案资源安全、完整入库。要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凡未经档案专项验收的项目,不得通过整体验收,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要严格把关。要加强对重点民营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对民生档案、新领域档案的监管,推进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档案综合服务水平。要创新档案服务理念,把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放在档案工作任务的首位。要加快档案开发的步伐,继续做好档案史料编研工作,及时做好损坏档案抢救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增强服务大众意识,加大档案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力度。进一步拓宽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渠道,努力构建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在利用中体现档案自身价值、强化社会档案意识、促进档案管护工作,切实提高档案资源利用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档案信息化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档案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要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使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发展;要加强对各种载体档案科学管理的研究,适应电子政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要加强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不断丰富档案数据库资源储备,逐步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适时选招、调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治档的水平。要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拓展才有发展、有特色才有突破、有影响才有形象的工作理念,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工作队伍,以适应现代化档案工作的需要。 

  (六)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水平。按照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做好县档案馆迁建项目的争取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档案的管护条件。同时,档案工作又是一项公共事业,财政要保证其有足够的经费,要将综合档案馆的重要档案征集费、档案日常维护费特别是档案数据化建设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确保远安县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郝明路 王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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