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海口市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定于9月23日至9月28日,在海口市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毓芬担任组长,执法检查组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组成。本次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措施和打算;配套规章、标准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有关清理工作情况;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情况;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通过听取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海口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执法检查活动中,陈毓芬副主任要求活动要注重实际,要切实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同时,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真正形成抓执法检查,促食品安全的强大工作合力,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