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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进城:既要控总量又要保民生

2009-04-13 11:01:00                                                                            来源:北京日报

  3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41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4位列席代表发表了意见。 

  ■客货混装不能简单以罚代管 

  “中小企业运输问题,特别是中小企业维修服务类的车辆,又装货又载人,对于这类车辆《条例(草案)》没有明确说明。但是这种现象很普遍,据了解,对这种情况处以100-200元罚款以后,车辆继续营运,我建议对此加以规范。” 

  在小组审议时,何平山委员的一席话点出了本市道路运输中存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由于考虑经营成本等种种原因,一些中小企业将面包车私自改成货运车辆上路,对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造成了影响。长期以来,对于这些企业的违规行为,管理部门除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与会的委员和列席的代表们普遍认为,要从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破解客货混装的管理窘境。而其中,李昭委员更是直言,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应该允许金杯、福田这样的面包车拉货,“我看到发的材料中的案例,包括快递公司等一些运输企业都因此受到处罚,我觉得处罚过严,有点不大近情理。后开盖的客车去掉座位拉货,只要不客货同载,应该允许。” 

  ■治理黑车摩的要从根上入手 

  “现在黑车和摩的满大街都是,而且生意不错,有时候坐摩的确实比坐出租车甚至比公共汽车还方便、灵活。”在谈及黑车等问题时,马朝军委员显得有些无奈:“这显然是违法违规运营的。条例出台后,对这种现象如何加以规范?由哪个部门规范?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另外,黑车对整个运输市场、道路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一些城乡交界、道路交接的路口,这种车辆特别多,甚至排长队等候客源,价钱不高,很有市场。马朝军委员认为《条例(草案)》制定得很好,关键是落实和执行。 

  对此深有同感的王丽梅代表说,目前货运代理市场也极端混乱,对于北京城市配送和物流体系建设构成了威胁,很多重大的责任事故、安全事故都与其有关,“北京尚无大的事故,如果有,无论是立法环节还管理部门都难逃其咎。因此货运代理的备案制有必要延伸,仅仅备案是不够的,应该加大打击不法货运代理的力度。” 

  ■道路运输要保证城市运转 

  城市中心区货物运输问题也是委员、代表们在审议中的热点话题。 

  《条例(草案)》中规定,城市中心区货运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配送方式,另外要求对城市中心区可以全天通行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而目前,本市货运车辆主要采取的是分段持证管理模式。 

  张建民委员说,中心区提出“总量控制”是应该的,但是有些情况,例如一些大宗商品销售以后,货物要送到买主手里,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大宗商品卖了送不出去。这样的矛盾怎么处理?既要总量控制又要保民生,这个问题是否应该考虑。 

  李伟委员认为,目前从交通管理上讲,公安系统不允许白天货运车辆进城,但是从整个城市的生活和生产运行,需要有一些不间断的运输,这是一个矛盾。《条例(草案)》规定城市中心区货运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配送方式,另外要求对城市中心区可以全天通行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我同意这个观点。有一些行业或者部门,只能是白天运货的话,就必须让他通行。在法律上确定这一原则,比交管部门的公告更有效力。(佳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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