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人大网讯 9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刚进行完第一项:通过会议议程,关于议案办理的审议议程就让严晓燕委员眼前一亮。她说:关于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以往常委会听取、审议都是在全体会议集中进行,而这次采取上午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下午分组会议审议的新议程,可以看出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一种新思路。 市人大常委会此次议案办理报告审议议程改革,来自于一次主任会议上的热烈讨论。9月11日,时间已过中午12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入最后一项议题:讨论确定第六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安排。因为常委会的议程安排有程序性的规定和惯例,大家以为议题很快就能结束,记者已经开始收拾摄像器材。可是,市人大常委会杜德印主任的一个提议,又把大家带入了积极的讨论和思考中。 杜德印主任提出:关于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报告,能不能把听取和审议的议程分开进行,全体大会听取报告,分组会议审议报告,这样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深入讨论报告内容,充分发表意见,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充分吸纳委员、代表建议形成审议意见,使审议意见更具代表性和权威性。一石激起千层浪,参会的同志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原议程安排形成的理由:一是全体会议听取审议集中进行,议题集中,效率较高;二是全体会议有主管市长参加听取意见,有些委员和代表觉得自己的意见能直接反馈给市长,效果可能更好;三是有的委员认为在分组会议说了也没用,发言积极性不高。 针对现实情况,杜德印主任尖锐地指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议,要提出的主要不是那个代表或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而是人大常委会集体的审议意见,集体的意见怎样表现出来,怎样充分代表民意,是集体充分讨论的结果,是由民主而集中的体现。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点是集体行使权力,而不是单纯的某个委员、代表在市领导面前为民代言。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兴奋地说:市人大常委会这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和“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很多话想说,能放在分组会审议,我们的意见也能通过集体意见的方式反映上去了。 连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严晓燕说:这虽然只是一个小的程序变化,却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有着重要启示。把对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放到分组会议审议,符合国人表达意见的场合特点,在大会上不会有人说的一些尖锐意见,分组讨论中就能说出来。更重要的是,这将改变一些委员和代表在大会上力图为引起领导重视而表达个人意见的现象,一个委员向市长就算说出了满腔的心里话,肯定不如人大常委会作为一个集体向政府提出的审议意见有效力,要知道,委员和代表的背后是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的背后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一个程序上的改进,将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科学、更有力。(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处丁洪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