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2006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适当调整统筹安排立法项目
按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适当调整,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继续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强立法项目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论证,加大落实已有工作规程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今年拟制定和修订规划条例、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信访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实施种子法办法、精神卫生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代表法办法等法规。同时就循环经济、信息化建设、举办奥运会、国防教育、噪声污染防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为明年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围绕热点难点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健全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继续坚持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开,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强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规范审议意见书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今年拟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执法检查:一是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节约能源法和本市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加强专项工作评议。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
在深入调研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今年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发展、安全生产、奥运场馆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
多种方式更好为代表服务
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多方面信息,保证代表知情权;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改进代表活动方式,适当增加专题视察活动;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区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民主渠道;加强代表联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水平。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
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为代表和群众服务的观念。通过举办学习班和法制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完善工作规范,理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专门委员会与相应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完善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
积极协助市委做好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推动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区县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加强对区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人大街工委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