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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共区域应可免费停车”

2007-11-05 09:24:13                                                                            来源:北京日报
  在北京,需要交停车费的场所很多,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来一些自然形成的停车场已经存在多年,既不影响交通,也不妨碍他人,无须管理,秩序井然,突然立块牌子,就有人收费了。更有甚者,有些地方车多、人多,根本不具备停车条件,管理部门虽治理了几年,违法停车的人仍然很多,结果有人立块牌子,划上线进行收费,就变成合法停车场所了。

  为何会出现这些混乱现象呢?究其原因,政府在停车管理指导思想上的偏差是诱因之一。停车收费不是目的,而是管理的需要,如在交通拥挤、市中心、人车流量大的地方,收费停车,可以加快车位流转,缓解车位不足。

  然而,现在的做法是将停车管理交给了公司去经营,由此导致不交钱不能停车,而不在规定地方停车又将被罚款的两难境地。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停车场是社会公共资源,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纳税人自然有权享用,停车公司不能将社会公共资源作为自己赢利的资本。

  因此,我们建议除交通拥挤、市中心、商业区、流量大的地方外,政府所属的公共地区包括政府出资兴建的住宅小区,只要条件允许,一律由政府划定区域,免费停车。这样,既可以减少违法停车现象的发生,又可以预防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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