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贺荣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朱江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