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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推动新时代首都核心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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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大常委会

  在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大关键时刻,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四个机关”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和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一、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记人大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时刻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保证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一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在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相继召开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都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组带头学,主任会议延伸学,机关干部广泛学,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全区人大工作者发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通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坚决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推动落实东城区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问题,定期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人大全面工作及专项工作。五年来共向区委报告工作160余次。

  三是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立足人大职能、找准履职定位,自觉做到区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把区委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作为人大履职的重点,及时跟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区委提出“五个东城”建设目标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五个东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选区进行宣讲,1万余名选民参加。

  四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方面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建立落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规则,创新开展“学思想、强素质、树形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打造“三有一树”机关干部队伍;另一方面,驰而不息改进人大作风,制定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专委会工作规则,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协同能力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也对作风纪律进行了明确规范。

  二、准确把握权力机关属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五年来,东城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通过民主协商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是通过民主选举,使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切实保障。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和常住人口减少双重不利条件下进行的。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具体指导下,区选举委员会周密组织、广泛动员,广大选民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实现了选民登记人数和参选率的双提升,参选率达到98.46%。

  二是通过民主决策,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上。围绕编制区“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代表开展产业发展、依法治区、社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题调研,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引领人大代表参与财源建设、深化国企改革的攻坚克难。组织代表建言献策科技创新,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扩容增量、提质增效贡献人大智慧。

  三是通过民主管理,使人民广泛参与基层治理。紧扣“七有”“五性”,组织代表全程参与区政府每年的重要民生实事立项,督促项目办实办好。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体育、养老、就业、社会救助、安全管理等民生问题,听取相关政府部门汇报、进行实地考察和执法检查。围绕落实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身边路边周边”执法检查和“回头看”检查,推动两个“关键小事”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通过民主监督,使各类公共事务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五年来,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开拓创新,12个“首次”彰显了人大依法履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骄人成绩。如,首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首次由常委会副主任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要民生实事完成及编制情况的报告;首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问卷调查;首次听取区政府关于东城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部分重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一个又一个“首次”将民主监督的触角更广泛地延伸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准确把握工作机关定位,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一样,都面临着并且必须进行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肩负繁重的日常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法律定位,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五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80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3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报告32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0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13项;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5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646人;组织宪法宣誓169人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确保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界定了需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11类重大事项。作出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决定,依法授予40名同志“东城区优秀法官”“东城区优秀检察官”“东城区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二是高标准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听取区监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依法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区监委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依法设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相关工作机构,为推动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任免机构改革涉及的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17人,为改革任务按时完成提供保障。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听取和审议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疏解整治促提升、“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的情况报告。坚持“崇文争先”理念,开展建设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专题调研。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楼宇经济等专题调研,督办加快产业融合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大力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在全市率先修订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建立“双重”项目库,建设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加强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四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制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工作规程。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执法检查,推动一批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贯彻落实。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区法院的报告,聚焦维护公共利益听取审议区检察院的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推进公正司法。协助对60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五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任前谈话、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规定,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听取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增强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

  四、准确把握代表机关定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人大由人大代表组成。全国和各级地方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人民属性。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人大是人民的人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作用。

  一是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走访、联系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等制度。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半年工作通报会,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拓宽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实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市区两级代表进“家”“站”活动近1500次,接待选民4.5万余人次。

  二是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制定议案办理审议工作规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健全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代表联络机构统筹协调督办、各专委会专业对口督办、人大街工委集中专项督办工作机制,代表建议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分别同比提升10.3和11.5个百分点。

  三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制定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围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着力加强代表培训。围绕确保代表正确履职,在全市率先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开展约谈提醒。

  下一步,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