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0年 第7号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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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委托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推进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形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书,为本市依法保水、节水、治水,全面打响碧水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报告》和审议意见中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统领,以碧水保卫战为发力点,深化实施“水十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不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值为4.62毫克/升,氨氮年均浓度值为0.57毫克/升,较2015年分别下降40.1%和90%。其中,Ⅰ-Ⅲ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55.1%,Ⅳ类、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35.4%,较2015年分别增加7.1和27.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9.5%,较2015年减少35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Ⅰ-Ⅲ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60.4%;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长度的2.6%,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国家考核本市的25个地表水体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由2015年的24%增加至64%,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由2015年的52%下降至0,提前达到2020年国家考核目标;密云水库等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符合国家要求,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水生态状况方面,2019年全市河道浮游植物达到330种、浮游动物198种、湿地鸟类50种,分别同比增长57%、83%和117%,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政治站位,以全局理念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审议意见书中指出“碧水攻坚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提出了“建立完善闭环的水环境管理机制、推进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加大非法排污惩处力度、提高全社会节水的意识”等要求,对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整体、系统治理的要求。2019年以来本市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生态优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特别是2020年以来,兼顾疫情防控与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着眼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发挥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领作用,先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工作规则》等,统筹衔接《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碧水保卫战、三年治污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按季度通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情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二是坚持以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总体部署,先后印发《北京市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北京市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推进以饮用水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治理等为重点的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三是推进以“河长制”“湖长制”等为抓手的管理制度,落实“河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要求,压实各级、各方责任,为推进实施水岸同治、区域共治、标本兼治提供制度保障与行动要求。四是持续以首善标准,率先推进理念和方式转变,开展新凤河等一批河道生态修复试点,在全市河流开辟22处便民亲水垂钓区域,实现由“堵”到“疏”的管理理念转变,推动由污染防治向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方式转变,促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相互融合、齐头并进,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持和动力。

  (二)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精神,有序推进碧水保卫战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市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全市定点医疗单位、隔离点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排放监管。组织各区摸排辖区定点医院、隔离点等涉疫情单位名单,重点掌握单位污水设施、消毒杀菌、废水排放等情况,做到“责任清、台账全、去向明”;以定点医院、隔离点及下游城镇污水厂为重点,加强日常在线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抽查,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卫生学指标状况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发生环境次生灾害。

  (三)深化协作,推进区域流域协调共治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主线,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率先突破,协同治理水污染、建设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推进京津冀地区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共同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稳步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累计支付河北省生态补偿资金7.9亿元。与河北省共同开展官厅水库上游横向生态补偿研究,形成初步补偿方案,进一步加强官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二是编制印发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规划以“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控制河流总氮浓度”为重点,在与生态环境部、河北省多次对接基础上,2020年1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河北省、北京市共同印发实施。三是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京津冀晋四省(市)联合签署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2019-2020年官厅水库向下游实施生态补水约5亿立方米,实现了25年来永定河北京段首次全线通水。四是与河北省共同印发《白洋淀流域跨省(市)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共同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动应急等专项工作,不断改善大清河流域水环境状况,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五是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京津冀重点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潮白河-潮白新河流域)》,进一步提升重点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和处置能力,确保跨界流域水环境安全。六是密云-怀柔-承德、房山-保定、通州-武清-廊坊等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共同打击非法排污行动,推进区域协作下沉。

  (四)建立闭环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巡河及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各级河长按照“巡、查、治、联”工作要求,2019年全市区级河长共巡河1088次,街乡级河长巡河率100%,巡河上报问题2647个,村级河长巡河率98%,巡河上报问题4447个,基层河长上报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年共协调解决各类河湖环境问题近1.3万个。二是深入推进“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利部挂账督办的1317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治完成。三是推进流域执法,全市环境执法部门按照流域划分范围,围绕考核断面达标、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清河”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工业、生活等涉水污染源的排查、检查力度,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管台账,严查工业废水无治理设施直排问题,共检查污染源10133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394起,处罚金额5573.46万元。

  (五)加强宣传,促进全民参与节水护水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工作方针,提高公众参与水平,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一是做好“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发挥品牌活动效应,举办北京生态环境文化周,开展一批线上线下活动,倡导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参与美丽北京建设。二是以生态环境教育进课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绿色宣讲为路径,扩大生态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深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绿色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三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地向市民介绍北京水资源形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向公众详细解读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利用京环之声、水润京华等相关微信公众号,推进本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京环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60条,累计阅读量266万人次。京环之声微博发布信息4601条,新增阅读量2.58亿。京环之声微博微信平台影响力始终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中名列前茅。四是全面开辟25处河湖水域滑冰场,夏季推出22条段300多个垂钓区,不断推进水利工程设施升级改造和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京杭大运河通州城市段通航,完成西南二环水系休憩道路连通(一期)工程,实施清河“点亮工程”,推进滨河步道“一走到底”,为市民提供新的休闲场所。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建节水型社会。本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连续17年保持全国节水型城市称号。新增完成9个区节水型区创建,实现16个区全部建成节水型区。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新水用量降至9亿立方米左右,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1.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00万立方米。初步建立“三管”节水责任体系,对用水增长过快的20个街道(乡镇)进行了约谈,推动高校、园林绿化等重点单位和行业节水,率先完成水务系统66家单位节水型机关创建。

  三、坚持规划引领,加大准入管理力度

  审议意见书要求规划引领,减少源头排放,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行业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等准入要求。2019年以来,本市通过进一步明确首都规划的重要性,提前谋划“十四五”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促进环境准入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在实现“水清岸绿”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活力。

  (一)提前谋划应对新形势

  一是深刻认识首都规划的特殊重要性,把首都规划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把握,以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开展“十四五”市级规划纲要——北京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大课题研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阶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体系中;2019年以来全面启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推进“十四五”规划12个专题研究项目,全面回顾“十三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梳理“十四五”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二是按照国家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要求,2020年3月,本市以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北京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落实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突出流域特色,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聚焦关键问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系统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规划任务和措施。

  (二)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协调

  本市积极推进高精尖细分产业布局,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四类非首都功能疏解,2019年以来累计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449家,拆除违法建设腾退土地6693.8公顷,加快故宫周边、什刹海等一批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留白增绿”2313.3公顷,城乡结合部地区规划绿地实现率达到65.6%,全市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扩大。二是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将2018年修订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4月发布实施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目录法律地位。研究编制“三线一单”,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明确环境管控单元,确保准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着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披红增绿。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根据办事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建设项目特点,进一步放宽准入,对一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小型项目免于环评管理。2019年,作为代表中国参加世行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样本城市之一,北京市得分为78.2分,超过日本东京以及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成员,推动了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上升至第31位,同比提升15位。

  四、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动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

  审议意见书要求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防止小微水体对河道的污染,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尽快补齐农村水污染治理短板。2019年以来,本市通过完成第二个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接续实施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系统推动污水处理与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推进两个三年行动方案的顺利接续实施

  一是基本完成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2407公里;完成26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32万立方米/日。完成8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7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24万立方米/日。通过采取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水系循环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完成142条段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接续启动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11月本市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小微水体整治、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实现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延伸,由解决集中点源污染向削减面源污染延伸,由黑臭水体治理向小微水体整治延伸,由注重工程建设向更加注重运行管理转变。三是推进小微水体治理与“清管行动”。在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治理,确保“长治久清”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地区沟道、坑塘、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2019年以来,共完成小微水体整治482条,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人居环境。连续两年实施“清管行动”,对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新城、乡镇的公共雨水设施以及居住小区、机关大院、各类学校校园、医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专用雨水设施开展清掏整治工作,两年共清掏雨水口约87万个,雨水及雨污合流管线1.8万公里,推动实现“污染物不入河湖、水面无漂浮垃圾、水体不黑臭”的工作目标。

  (二)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一是做好农村污水排放标准的实施和宣贯工作。2019年标准发布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题培训解读标准内容,宣传解读标准关于“生态方法解决生态问题”和“因地制宜、回用优先”的理念。赴门头沟、怀柔、密云、房山、大兴等区,现场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回用工作。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成本绩效预算管理分析报告》等,落实农村污水治理投资与建设政策。三是落实《北京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明确项目组织、规划选址、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竣工验收及投产运营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推进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专业化建设、专业化运营、专业化监管。2019年本市新增完成300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累计解决1506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三)加大湿地恢复与建设力度

  遵循宜林则林、宜湿则湿、林水相依的原则,将湿地恢复与建设任务纳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在城区结合留白增绿、一道、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环建设,在郊区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流域综合治理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以集雨型小微湿地建设为切入口,重点推进温榆河公园、南大荒湿地、杨各庄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北京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纳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鼓励各区提高统筹能力,加大对本市行政区域的重要湿地的保护力度。2019年共恢复建设湿地2247公顷,形成万亩以上大尺度森林湿地6处。2020年预计恢复湿地1600公顷,新增湿地600公顷。

  (四)协调推动污泥资源化

  按照《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市确定新建槐房、小红门、高碑店等共15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目前,15座污泥无害化设施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量约152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9.4%。在大兴区长子营镇、昌平区马池口镇、怀柔区北房镇、房山区石楼镇开展了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施面积6064亩。

  五、坚持科学施策,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审议意见要求综合施策,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统筹考虑保护区的划定与原住民的生产生活,实现饮用水水源长期可持续保护。2019年以来,本市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通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水平,提高水源保护与涵养能力。

  一是全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2019年,本市贯彻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密云、怀柔等8个区全面自查了乡镇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精准调度、逐一销号”制度,推进各区开展排查与整改;加强全过程信息公开,在《北京日报》、首都之窗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涉及的60个台账问题全部提前完成整改,进一步提高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信息公开。完成密云水库等4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0个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将相关工作延伸至镇级;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级水源地、供水厂、水龙头水质信息,组织各区按季度公开区级水源地、供水厂、水龙头水质信息。

  三是提高水源保护和涵养能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密云水库”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上游保水、护林保水、库区保水、依法保水、政策保水”五个保水措施。印发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延怀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计划三年时间实现本市范围内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全覆盖;支持张承地区60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完成京密引水渠护网建设,实现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京密引水渠水源地全封闭管理,确保“清水下山、净水入库”。

  四是推进“保水”与“富民”相结合。加快落实《关于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支持力度,2019年安排生态涵养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127.1亿元,各部门统筹安排市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8.6亿元;推动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低收入帮扶、公共服务提升、绿色产业发展、干部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多元化、精准化合作;一级保护区内困难群众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六、立足实事求是,推动改策创新

  结合审议意见,本市立足实事求是,推动政策创新,进一步推进和加强精细化管理能力。

  以实施经济政策促环境改善。本市以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和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在流域上下游各区政府间建立经济补偿制度。随着近年来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跨界断面补偿金额大幅下降,由2015年的9.7亿元降至2019年的1.3亿元左右,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质改善效果明显。在区级补偿制度建立后,本市又推动建立乡镇间水环境区域补偿,目前全市设有乡镇的13个区均已建立跨乡镇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进一步促进形成了流域上下游齐抓共管治理水环境的工作格局。

  以实施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促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充分衔接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政策,在认真调研汲取国家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查、测、溯、治、管”的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思路,编制印发《北京市入河排口分类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基本完成全市现状排口排查。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管控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构建“水环境-排污口-污染源”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促进精细化管理。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艰巨、复杂的任务。为此,本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把保持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状况作为民生和民心工程,下大力气做好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