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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中轴线申遗保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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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轴线代表着东方文明古都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最高成就,是北京老城的灵魂和脊梁。2017年,中轴线申遗工作开始全面推进。市委明确要求,把中轴线申遗保护作为统筹保护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

  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高质量推动立法,并于2020年12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思路明确,紧扣中轴线申遗保护目标任务推进立法工作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主要依据。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国际公约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编制实施“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中轴线申遗综合整治规划实施计划”,中轴线风貌整治行动和文物腾退取得重要进展。

  围绕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目标任务与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启动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就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市人大代表实地考察景山、万宁桥、钟鼓楼、天坛、先农坛、南锣鼓巷、前门大街、正阳门、皇史宬、故宫,就立法定位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市区相关政府部门、中轴线沿线街道社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专家学者等的意见,确定了立法基本思路,明确立法要以推进中轴线申遗和有效保护为核心目的,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标准,围绕保护好中轴线突出的普遍价值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制度设计;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轴线保护责任体系;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切实发挥中轴线文化遗产的当代意义和普遍价值;要处理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特别是做好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的衔接,既要突出中轴线保护的特殊性和整体性,又要有适当错位,在遗产保护中形成合力。

  2020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法规立项,并启动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文物局成立立法工作组,合力推动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效率。11月25日和12月15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两次听取立法工作汇报,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

  措施精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通过专门的保护规划对遗产地进行保护和管理,是国际公约的要求,也是有关部门采取各项保护和管理措施的主要依据。条例草案确认了“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是实施中轴线遗产保护管理的依据。条例草案还规定了中轴线保护规划的制定程序和主要内容,以及与本市其他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与衔接适用。

  相关国际公约提出针对遗产区和缓冲区设置不同水平保护措施。对此,条例草案提出实行分类分区保护的要求,并根据保护对象的类型和保护区划提出了不同的保护要求。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提出拟重点保护的对象。一是分布于钟楼、鼓楼到永定门城楼的传统城市轴线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二是以中轴线为骨架对称展开的历史城廓、坛庙,依托中轴线标志性建筑构成的特色景观视廊,烘托中轴线统领地位的北京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以及与中轴线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等承载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价值的遗产环境构成要素。三是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照国际公约保护标准,条例草案还明确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监测报告、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将有利于解决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健全、整体保护和分类保护措施不完善、文化遗产展示不充分、传承与利用缺乏制度性安排、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

  制度创新,强化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和社会参与

  公众参与和公众共享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中轴线文化遗产有着独一无二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让其“活起来、传下去”是条例重点关注的问题。

  条例草案注重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规定了政府部门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向公众开放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挖掘遗产内涵并进行展示传播,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保护区域业态的引导等多种措施,统筹推动中轴线的保护和利用。

  条例草案从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设立保护基金、完善与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组织居民参与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明确了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明确规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对遗产保护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府和遗产地区政府要统筹协调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遗产保护成果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