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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反浪费 大家定规矩——《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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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一审。

  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8月再次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于2020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草案同时对制定地方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提出要求。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等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大力整治浪费之风,餐饮浪费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制止餐饮浪费的影响因素较多,如消费理念方式、经营管理水平、不文明消费习俗等,浪费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成为顽疾,急需通过立法系统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立法过程

  市委主要领导就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次作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提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地方立法的明确要求。经请示市委同意,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立项,采取专班模式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并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法规案提起主体。

  深入调查研究。一是梳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归集本市和国内外立法、实践经验。二是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通州、大兴区,深入餐饮企业、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开展实地调研和蹲点调研;召开7场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专家、行业协会、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超等的意见建议;向16区人大常委会书面征集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经验做法和立法建议。三是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团队参与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立法提供必要支持。

  坚持开门立法。设计调查问卷,开展代表线上调查和网络公开调查,10818名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参与问卷调查,网上完成问卷68万余人。参与者普遍认为通过立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很有必要,同时收到立法建议5000余条。立法工作专班吸收调查反馈意见,结合立法调研情况,形成法规草案初稿,向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超等征求意见。此后,经多次修改,提出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宣传引导。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赖于每个人的积极参与,立法更需要充分汇集各方智慧、凝聚社会共识。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以“人人反浪费 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多渠道开展立法宣传活动。动员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过节,就近就便开展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号召广大市民共同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出谋划策,央视等多家媒体做了宣传报道。

  立法思路

  立法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奖惩并举、德法兼治,积极为发挥首都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新风尚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考虑餐饮浪费表现为对食品、食物等的浪费,涉及加工、储运、销售、食用等多个环节,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食品浪费立法做好衔接,将法规名称确定为《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二是注重结合本市实际,以餐饮环节为重点,对食品浪费行为作出全面规范;三是强化首都特色,总结提升本市推进“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和各区、各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经验;四是在精细化上下功夫,建立各主体、全流程的制度规范,对浪费现象突出的场景作出专门规定;五是规范与倡导并用,在规定基本行为规范的同时,明确鼓励采取的有效措施,发挥导向作用。

  审议情况

  针对《规定(草案)》,共有2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审议意见。大家普遍赞同采取德法兼治、奖惩并举的措施,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行为,认为通过立法能够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制度刚性,遏制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科学、不文明消费习俗,培养个人节约用餐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关于引导激励和监督管理方面。闫傲霜副主任建议,第二十二条“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反食品浪费的相关优惠政策”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出台反浪费相关具体政策”。王红委员建议,第四条在商务部门的职责中增加对超市、商场、便利店的管理责任。周开让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的接待和处理部门。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主体责任方面。张闽委员提出,重点关注两个主体,一是生产、经营、销售的主体,企业要负主体责任;二是个人浪费,需要社会层面创造厉行节约氛围,纳入到社会个人信用管理。王红委员提出,农贸市场存在蔬菜、水果浪费现象,建议增加相应内容。李静委员、许传玺委员建议,餐饮服务经营者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袋和打包服务。

  关于宣传引导方面。张东宁委员建议制定加强宣传教育的规定,借鉴一些省市提出的设立反食品浪费宣传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新闻媒体也应加强宣传,做好舆论监督,总结先进经验、先进典型,推广餐桌文明,依法曝光食品浪费的现象。周开让委员建议,规定出台后,应该加强宣传策划,让执行更有力度,监督更有效果。

  关于法律责任方面。有的委员认为,法律责任部分需要增加一些强制性条款,才能更好发挥作用,并应当细化执法的标准。还有委员建议,增加对个人的责任约束;对于单位食堂计划不周、措施不利造成食物严重浪费的,增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