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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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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当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启动了《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飞进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监司委、教科文卫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7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容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5月14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启动会上,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东城、朝阳、丰台区政府,北京友谊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分别汇报了近一年来贯彻实施法规的情况。

  配套规范性文件逐步出台

  法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法规出台后,市公安局会同市卫健委以保障医院安全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目标,以禁限带物品种类和范围为重点,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会签完成了《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自2021年4月9日起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印发名录海报供其张贴明示。名录实施以来,全市共检出禁限带物品105件,依法行政拘留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医院的违法行为人1名。

  为有效落实法规,不断完善依法管理制度体系,市卫健委制定印发了《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贯彻落实〈规定〉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院前急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落实〈规定〉的通知》《关于在重点医院落实警务室建设配置标准的通知》;市公安局制定《北京市公安局医院警务室工作规范》,明确警务室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出台,为增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规范指引。

  医院警务室年底全面覆盖

  法规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

  市公安局会同市卫健委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摸排,在全市在册二级以上医院(含院区)300家中,已设立警务室218家,投入专职警力513人,建设率达72.7%。对于未设立警务室的医院,综合就诊数量、硬件条件、警情和医患矛盾纠纷量等要素,6月底力争再完成20家,12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目前,东城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已全部完成警务室建设。朝阳区24 家三级医院已全部设立了警务工作室;在33家二级医院中,10家设立了警务工作室。丰台区3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不含部队医院)中,16家医院已完成警务室建设;另有2家部队医院也完成了警务室建设,实现了公立医院全覆盖。北京友谊医院两个院区均建立警务室,分别由属地天桥派出所、焦王庄派出所派驻9名民警,警务室负责人兼任保卫处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警务室现有全职民警5人、辅警12人,警务室与保卫处成立联合党支部,由属地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党支部副书记。

  安全防范系统更加完善

  法规第十六条规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在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

  市卫健委立足法定职责,指导本市不同隶属关系的医院,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积极采购技防设施设备,安装一健报警装置。目前,全市已有232家医院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有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联合市公安局研究开发医院安保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等数据共享,为医院提升安全风险预警能力提供了信息支撑。市公安局依法对全市医院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二级以上医院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其中,178家医院落实了“一键报警”全覆盖,59家医院“一键报警”联入了警务室,52家医院“一键报警”联入属地派出所。

  朝阳区22家三级医院已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其中18家与属地派出所实现了联网;在33家二级医院中,29家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其中24家与属地派出所实现了联网。协和医院所有医用电脑均已安装F12一键报警装置。

  北京友谊医院医院紧贴安全技防发展形势,不断完善技防手段,两个院区共安装摄像头3200个,一键报警装置636个,在医院公共区域及重点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在门诊诊室、财务窗口、病区护士站实现一键报警全覆盖。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全院(含分院)安装监控探头3290处,几乎覆盖全院所有重点部位,而且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查看每一处探头的监控情况,基本实现无死角;作为本市最早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医院,对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并增加至31处,基本覆盖主要出入口;安装基于有线电话网络的全覆盖式新型一键报警系统,在本部及各分院区安装部署近2000 个报警点位,实现了诊疗区域全覆盖。

  安全检查制度更加健全

  法规第十七条规定,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限物品进入医院;应当选择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从事安全检查工作。

  目前,全市实施安检的医院有257家,其中三级医院108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医院已检查出禁限带物品12万余件,较好地阻断了危险源流入医院。东城区共有24家三级医院,全部安装了安检设施(手持和固定式安检仪相结合);在33家二级医院中,26家配备了安检设备(以手持安检仪器为主)。法规实施以来,东城区二三级医院安检查出违禁物品6600余件。丰台区3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不含部队医院)全部实现了入院安检,共配置安装手持安检仪176台;其中26家医院配置安装了固定式安检设备,共计安装安检门61扇、X光机24台;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各类管制刀具168件。北京友谊医院两个院区共配置安检门24个,X光安检机15个,手持安检仪40个,配备50名专业安检人员,日均安检3.2万人次、包具1.8万次,查收禁限品6000余件。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建立分级安检制度,配备智能安检门8套、X光机3台、手持金属探测器50支开展安检工作,自法规实施以来共安检1112.24万人次,日均安检约3.65万人次,累计处理金属类刀具、物品1112件。

  北京儿童医院精准选点布位,兼顾疫情防控、方便患者就医、急诊绿色通道等需求,努力实现进院患者安检全覆盖。安检制度的建立,切实发挥了医院安全防范第一道关口的作用,有力震慑了违法人员,增强了医务人员和就诊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处理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托医院警务室,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法规实施至今,市公安局共受理涉医类治安、刑事案件67起,依法处理71人(其中,治安处罚64人,刑事处罚7人);月均受理案件7起、依法处理7人。

  法规实施近一年来,全市医院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安全防范机制日趋健全,医务人员安全感稳步提升。据有关方面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显示,超过75%的医务人员认为“医闹”现象明显减少,89%的医务人员认为比以前更有安全感,92%的受访人员对法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

  启动会后,执法检查组赴部分二级及以上医院实地检查调研,重点了解属地公安机关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警务室设立及运行,开展涉医安全案事件预防处置,医院及其举办者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人物技防等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安全检查、医疗纠纷投诉接待等制度,采取陪诊、回避诊疗、保护性约束或医疗措施,以及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同时委托十六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实施法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