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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品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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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总体成效明显,但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仍未完全理顺,乱丢乱放现象群众反映较多。特别是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塑料泡沫、旧衣物、海绵、玻璃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难题较为突出。

  主要问题

  作为可回收的再生资源,大件垃圾虽然含木材、钢铁成分多,但如不能形成规模,收运处理成本仍明显高于其价值;旧衣物、海绵、玻璃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收运成本虽然不高,但回收价值较低,均难以通过市场自发手段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一是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不完善,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未形成全品类、全覆盖完整有效的链条。对于书报、纸箱、饮料瓶、家电等高值可回收物,市场自发形成“小区内板车—小区外厢式货车— 粗分站—细分站”的处理路径,基本能够实现收处平衡、自然循环; 对于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绝大多数仍由街乡和物业兜底。

  二是生活垃圾处理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尚未融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部门调整后,再生物资回收体系建立、网点布局、行业规范等正处于起步和过渡期。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尚未进入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原有垃圾楼、中转站没有存放可回收物的空间,生活垃圾运输、考核评价环节也不包括可回收物,还是两条线。

  三是各区、各街乡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处理不平衡、不均衡,认识不统一。多数街乡因地制宜设置了大件垃圾暂存点,大件垃圾先送至暂存点,再由暂存点到处置厂,其费用有的街乡财政兜底, 有的物业出资,有的居民付费,资金来源、收费标准不一,管理效果也差别较大。

  四是《条例》实施后,小区集中设置一处可回收桶,部分居民因为距离较远,不够便捷,将低值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随意丢弃,监管难度大。

  五是有些低值可回收物进入生活垃圾渠道,与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相悖。

  管理模式

  针对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价值相对较低、转运处理费用较高的属性,部分基层单位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管理模式。

  大件垃圾前端就地处置模式。以街道为单元, 布局一些兼具收储、粗分功能的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配置小型专业垃圾破碎处置设备(一般占地400—500平方米), 由第三方公司运营, 预约上门收集、付费处理, 实现大件垃圾就近拆解、粉碎、压缩、分类。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大件垃圾就近处理,大幅减少存储和运输空间,降低运输成本,有可能实现收支平衡或者微利,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和市场化运营。以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城市生态岛”为例,衣柜、

  桌椅、沙发、床垫等旧家具,经过拆解、粉碎后,可以减少5/6的体积,塑料泡沫压缩比更大。这种模式的难点在于需要合适的空间布局和项目选址,提高居民知晓率和付费意识。同时,需要一定的处理量维持收益平衡。例如,东直门“城市生态岛”,需要周边3—4个街道范围的大件垃圾供货才能维持收支平衡。

  大件垃圾市场化、规模化集中处置模式。全区设置1—2处大件垃圾处置生产线,由专业公司运营,并与各街乡签订有偿服务合同,直接从社区暂存点运输,费用由属地街乡或小区物业负担。这种模式减少前端分散处置环节,直接由暂存点到末端生产线,中间由专业公司运输,具有规模化、专业化优势, 便于监管。难点在于运输路线较多、距离较长、成本较高,需要达到一定规模的处理量才能实现收支平衡。例如,朝阳区在循环经济产业园设置了一条大件垃圾处置生产线,设计日处置产能50吨,由区环卫中心成立专业转运队伍,负责区内33个街乡大件垃圾的收运、资源化处置工作,基本解决了大件垃圾的出口问题。但由于供货不足,尚处于亏损状态。

  可回收物第三方处理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公司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授权第三方公司对辖区全部可回收物进行及时处理。这种模式“肥瘦搭配”, 避免了“挑肥拣瘦”,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低值可回收物“有人管”的目标。例如,“八爪鱼回收”采取在线预约、上门回收、不分品类、仅以重量计价的方式,在朝阳区八里庄等街道开展服务。由于不能杜绝外来“拾荒者”收取高值可回收物,盈利也较困难,需要街道再同时打捆提供一些其他可盈利的项目平衡收益。

  以上探索,都不同程度缓解了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管理难题,但尚未找到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系统破解之道,也普遍面临收支平衡等共性问题。

  几点建议

  加强市级统筹,逐步实现“两网”实质融合。将再生资源纳入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推动两者同监管、同考评、同管理服务。在城市副中心等新建城区、新开发区域、新成立街道,明确将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设施纳入规划,以“两网”融合为标准规划建设环卫设施。现有环卫设施具备条件的,在更新改造时增加再生资源存储、粉碎、压缩、分类等粗加工能力,降低后续成本。

  打通全链条,推动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管理“齐步走”。改革完善现有垃圾收运和再生物资回收处理链条,比照生活垃圾建立起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处理机制,重点加强前端收集点网络建设和科学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实现各类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重塑再生资源市场体系。在前端,探索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小区准入管理, 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一个市场、一支队伍。在末端,支持建设兼具大件垃圾处置和可回收物分拣功能的综合处置厂,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完善市场化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现有末端处理企业进入前端收集领域, 形成完整产业链。

  加强政策支持,助力再生资源行业起好步。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纳入生活服务业政策支持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全口径”垃圾服务。对再生资源网点、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置厂建设运营初期给予场地、资金支持,对电费等运营成本给予优惠或补贴。鼓励国有企业、各级环卫中心、垃圾处理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再生资源行业。

  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各区现有模式。调整优化现有大件垃圾暂存点,科学规划处置点,根据设计处理能力合理划定服务范围,实施跨街道统筹,使每处设备尽可能饱和运行、收支平衡, 避免重复建设、处理能力过剩、设备闲置等问题。推广垃圾管理第三方综合服务模式,将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纳入服务范围,避免“各管各桶”的现象。明确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资金来源,统一收费标准,财政负担部分列入年度预算。

  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再生资源规范管理与垃圾分类一起成为社会新时尚。落实《条例》规定, 加快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参照厨余垃圾的管理模式,完善各个环节的监管、考核,加强前端桶站执法和宣传引导,推动居民习惯养成,真正解决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管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