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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和宜居之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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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为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这项立法在现行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基础上,把重点保障群体从残疾人扩大到老年人等有需求者,将调整范围由设施无障碍扩展到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无障碍, 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参与审议的委员和代表建议, 明确老年人享有“宜居环境” 和“无障碍环境”的权利,将群众监督与法律实施结合起来,推进无障碍环境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群众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最好的监督者,应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反馈机制

  2019 年以来,市政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整改工作,整改点位达4.9万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期间也发现一些无障碍设施存在管理缺位、管理粗放等问题。那么,怎样推动无障碍环境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委员和代表认为,要充分把群众发动起来,在设施上公布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及监管部门电话, 便于群众反映设施损坏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修复使用。对于因设施损坏引起的群众受伤事件,也能更好地查清相关责任主体。

  王荣梅委员、陈永、马辛、姜胜耀、吕和顺、郭继孚委员表示, 在实践中,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不够明确,不利于群众参与监督, 立法要解决这方面问题。丛骆骆、陈子云委员等建议, 通过立法明确设施改造涉及经费问题、用地问题、管辖权问题,便于落实整改。马曙光委员等建议,街道、乡镇层面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并将群众发现问题列入整改清单,规定整改期限。伍义林委员建议,借鉴杭州经验,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开展检察监督。

  从推进设施无障碍到推进信息交流和社会环境无障碍,是这次立法最大亮点。大家结合自己的切身经历阐述了在信息交流和社会环境中遇到的不便之处。

  ——“有的预约挂号APP得点击多次才能看到号源剩余数量,耗费时间,能不能仿照火车票订票系统,在上层界面就显示有无号源?”

  ——“现在很多APP注册密码要数字字母组合,有的还要特殊符号,是不是必要的?年轻人记住这类密码都有难度,对老年人难度更大。”

  ——“ 一些APP总是弹出与办理业务无关的内容,强制用户阅读,时不时就要升级软件,让人们无所适从。”

  ——“想通过公共服务APP报送信号灯损坏信息,却必须附上现场拍摄图片,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难以做到。”

  ——“我父亲有一次要到医院看病,好不容易在我帮助下完成预约,可到医院一看,到处都是智能设备,找不到人工服务。老人家老花眼比较严重,花花绿绿的屏幕看不明白,直到最后也没看成病。”

  ……

  大家认为,无障碍环境最好的参照标准就是群众的切身体验。建议建立相关“走流程”工作机制, 以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相关事例为重要线索,开展实地考察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各地区各领域无障碍环境。

  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宜居环境的规定, 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我国有2.5亿60岁以上老年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就有4000多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设 “宜居环境”一章,明确“国家有义务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大家认为,条例草案坚持首善标准,围绕保障老年人获得“宜居环境”和 “无障碍环境”提出许多好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是一部令人期待的权利保障法。

  大家认为,近年来本市在为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营造宜居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北京样本”,为条例制定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

  去年12月开始,65岁以上老年人拨打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可以直接接通人工服务;老年人可以凭身份证乘坐公交车; 旅游景区等为老年人保留线下购票窗口;有的预约挂号APP可以按科室预约,还可以按疾病预约,为老年人预约挂号提供帮助。有的小区推出“物业助老”,根据“ 一键呼叫”提供上门服务和紧急救助…… 大家建议,在立法中阐明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相关责任,并以“法规+配套规章”的形式加快推进这方面工作,在政府主导下分领域出台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不能因为有需求者数量少就忽视他们的权利,要通过立法明确权利保障措施

  视力障碍人士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条例草案中的这条规定,引起社会各方普遍关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市导盲犬数量较少,只有14个,立法要不要关注这种涉及面较窄救助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不仅应该立法,而且应当加大立法宣传,把视力障碍人士有权利携带导盲犬的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各类学校通识教材,纳入电视、电台和媒体公益广告清单。在广泛宣传教育之中,对仍然拒绝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还应当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促进条款的实施,让更多残疾人得到导盲犬帮助。

  大家倾向第二种观点,认为需求者数量少不是忽视他们权利的理由。恰恰相反,需求者越少越要保障他们的权利,尽最大潜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