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2008-11-21 09:20:16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乔 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侨务工作情况:

  改革开放30年来,本市的侨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相关统计及调查,北京籍华侨华人在海外已形成较大群体,归侨、侨眷人数大幅增加,侨资企业有了较大规模的发展,成为了促进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长期以来,本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海外侨胞与本市的多领域合作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近几年,本市抢抓独特机遇,拓展工作领域,坚持全面实施“首都侨务战略”,坚持贯彻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努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侨法》),维护归侨侨眷和侨商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坚持促进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激发和调动广大华侨华人的热情,促进本市社会和经济大发展,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做贡献。

  一、本市侨务工作情况

  (一)立足首都侨情,确立侨务工作发展思路。

  市委高度重视侨务工作。早在1999年,市委常委会在“三讲”教育整改方案中就对调整侨务工作方针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后,市委常委会连续8次听取市政府侨务工作汇报并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随着北京新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在京侨资企业数量的增加,本市侨务工作树立了“首都侨务”的意识,为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央有关新时期侨务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方案的精神,要求侨务工作部门要结合本市工作重点,坚持为北京发展服务和为国家大局服务的统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首都侨务战略”;要以在海外培育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为目标,以“服务奥运”为主线,全面提高本市侨务工作的水平,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独特作用,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做出贡献。

  (二)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维护归侨侨眷和侨商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

  积极开展《侨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侨法》贯彻实施培育法律土壤。一是面对广大侨务工作者和归侨侨眷举办《侨法》专题讲座;二是在首都之窗网站请专家就《侨法》和侨务政策的基本内容向广大网友答疑解惑;三是统一印制1万余册《侨法》单行本,发放到市属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并印制上千张《侨法》宣传画,在政府机关和归侨侨眷较为集中的社区普法栏张贴宣传;四是在去年的“第三届首都新侨乡文化节”大型文艺汇演活动中,将《侨法》知识融于文艺表演,使《侨法》宣传更加生动和感性;五是举行《侨法》宣传日活动,在人群密集的路口设立《侨法》宣传点,面对面地向归侨侨眷和广大群众宣传、解释《侨法》的基本知识;六是以通俗易懂的形式编辑《侨法》和侨务政策问答上网公布;七是按照全市《侨法》“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街道和社区设立“《侨法》宣传角” ,开展“《侨法》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如:2007年在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崇文区龙潭街道、朝阳区朝外街道、海淀区中关村街道设立了“《侨法》宣传角”,今年又在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等10个街道和社区设立了“《侨法》宣传角”。

  加强侨务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侨务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涉侨实际问题的解决。按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市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重新修订了《北京市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落实了“适当照顾”的侨务原则,突出了对归侨侨眷经济、政治、教育、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了政府侨务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权,明确了各部门解决归侨侨眷实际问题的职责,加强了各部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配合,基本实现了与《侨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良好衔接。根据修改后的《实施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多项涉及归侨侨眷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例如,就华侨子女来京借读上中小学的问题,本市分别下发了《关于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安排来京华侨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文件规定华侨适龄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北京市民待遇;下发了《关于华侨适龄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问题的复函》,来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华侨子女来京借读上中小学问题。此外,近年来本市还下发、转发了《关于获准出境定居归侨侨眷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关于获准出境定居归侨侨眷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等侨务政策。综合来看,本市的侨务政策发挥了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调动和保护了侨界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本市侨务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的目标。

  营造和谐侨务的良好环境,努力为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健全社区侨务工作机制。几年来,本市围绕社区所辖归侨侨眷“维权、服务、解困”等侨务问题,落实侨务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社区侨务工作思路,支持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在社区积极组织成立“侨友之家”、“侨界之家”,成立法律顾问团和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推广宣武区侨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做法等等,形成了“侨为社区贡献多,社区为侨服务好”的工作态势。本市共有13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17人被评为全国侨务工作先进个人。二是建设困侨帮扶长效机制。每年春节前夕,全市组织开展归侨生活状况调查,对困侨家庭予以一次性补助,平均补助金额为每年每户1000元,同时,对困侨家庭的突发性困难也给予适当的临时救济,并规定老归侨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此外,海淀区还成立了困侨扶助专项基金等。目前,按照市委同意的“全面解决本市贫困归侨问题和有效解决困难侨眷问题”的原则,市政府结合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在救助系数上对归侨低保家庭和侨眷低保家庭予以适当照顾,充分体现了“适当照顾”的原则。三是健全涉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涉侨信访催办反馈、档案保存、分类统计等制度,并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把涉侨信访问题解决在一线,现全市的涉侨信访纠纷案件已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四是着力解决侨房历史遗留问题。华侨房产问题,由于年代久远,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近年来,本市在认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下发了《关于解决本市按照标准租金出租私有房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拆迁标准租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标准租私房承租人搬出安置工作程序及购房委托贷款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03年12月1日起标准租私房按照房屋租赁指导价提租及租金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很好的解决了标准租私房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文革”期间被挤占、没收的华侨私房已全部落实,私房社会主义改造时错改的华侨私房也分别予以纠正。

  加强对侨资企业的调研及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投资软环境建设,加大引智引资力度。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特点、找对策。为提升经济合作层次、有效利用侨资、促进侨资企业发展,利用全国经济普查契机,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侨资企业情况调查,掌握了侨资企业的基本状况,截止2005年底,本市共有三资企业7048家,其中侨资企业3773家,占53.53%,并逐渐形成了宽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格局,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二、三产业分占44.02%和55.42%,并有14家入选 “全国百佳明星侨资企业”。通过调研,分析了在京侨资企业多方面特点,提出了问题与对策,同时也对怡海花园等不仅积极参与首都经济建设,而且在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共建和谐社区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一批侨资企业进行了表彰。二是建设三个“平台”,维护侨资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市长(区县长)接待日、走访日、联谊日“三日”工作制度,搭建行政管理平台;建立为侨商和新华侨华人回国创业人员服务的法律顾问团,并设网上在线服务栏目,搭建法律支持平台;注重发挥北京侨资企业协会(侨商会)、北京华侨科技创业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搭建社会交往平台。通过以上三个“平台”的服务,使侨资企业逐步融入 “新北京、新奥运”的建设之中。三是积极贯彻实施人才战略,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京创业。本市认真落实国务院侨办“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制定了为海外华侨华人优秀人才回国发展服务的相关方案,注重做好海外侨胞中高新技术、金融、法律、贸易和管理方面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有10位海外优秀人才入选国务院侨办举办的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

  (三)坚持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促进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通过继续举办市政府国庆招待会、首都侨界新春联谊会、纪念北京奥运倒计时周年庆祝等品牌活动,借助组团出访、举办及参与大型活动,积极开展联络交往和宣传工作,并适时利用传统节日派出文艺演出团体在海外侨胞聚集地开展慰问演出,促进海外侨胞与本市的联系,促进海外华侨华人社会中对我友好力量的发展。同时,依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本市注重加强侨务对台工作,支持海外华侨华人反独促统,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加强对海外华文媒体代表的团结、引导工作。以奥运倒计时庆祝活动为契机,邀请海外华文传媒的代表来京进行集中采访报导,加强了本市外宣工作。此外还抓住机遇,努力拓展侨务外宣的新思路、新方法。如:通过侨团邀请法国摄制组来京拍摄大型电视记录片《北京,你好》,并在法国国家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及一些欧美电视台连续播出;相关单位还合作举办了“福娃五洲送吉祥”的宣传活动、“福娃走进美国NFL决赛”活动及美国洛杉矶帕萨迪那市大型花车游行等活动;2006年底,在为期三周的第41届香港工展会上设置“同胞喜迎奥运会,携手共建水立方”的展览活动,吸引了100多万香港同胞参观,取得了良好反响。

  从服务国家侨务工作大局角度重视和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工作。本市注重发挥首都历史、文化、教育和旅游资源的独特优势,以增进海外华裔青少年对中国、对北京的感情。坚持以当地优秀学生为龙头,以“寻根之旅——相约北京”为品牌举办夏(冬)令营活动,5年来接待了来自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58个团1600多名夏(冬)令营营员,使他们潜移默化地受到中华文化的熏陶,增强了民族自豪感。许多区县设立了华文教育和夏令营专项经费并积极拓展对外联络渠道。

  “以国外为主导”的侨务工作已全面展开。本市已与近百个国家(地区)的500多个海外主要华侨华人社团(含科技人士社团)和大多数知名侨领建立了全面联络,并通过我驻外机构使对外联络的网络不断巩固和完善;已与海外主要的著名侨商(尤其是东南亚的最著名侨商)和许多著名科技人士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已与海外对我友好的大多数主流华文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抢抓独特机遇、努力开拓创新,以服务奥运为主线,不断提高本市侨务工作水平。

  在北京奥运的申办期间,开展了多项侨务工作。广泛动员和指导海外华侨华人开展海外声援活动,宣传北京申奥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优势,支持海外华侨华人与法轮功、藏独等反动势力作斗争;特别是2001年7月13日,在莫斯科举行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会时,支持当地华人华侨开展大型活动及表演,努力营造“主场”气氛;同时,依申奥工作专项布置,动员海外华侨领袖开展了积极主动、富有成效的相关工作。

  在奥运筹办期间,推动了三项侨务重点工作。2002年7月25日起,在中央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和配合下,市港澳台侨同胞共建北京奥运场馆委员会以“跑掉一分钱就是丑闻”的政治责任感,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场馆国家游泳中心总体建设资金的捐赠工作,共接收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35万余人近9.4亿元人民币的捐资,并顺利通过市有关部门开展的14次联合监察审计,完成了既定目标。“水立方”已成为广大港澳台侨同胞参与和支持北京奥运会的特殊标志性建筑,捐资共建工作还得到了胡锦涛同志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港澳台侨同胞的盛赞;2003年“非典”疫情刚刚得到控制,我们邀请海外华文媒体参加7.13申奥成功庆祝活动,宣传北京奥运战略构想和筹备进展,借助海外华文媒体力量影响其主流社会,并坚持连续5年邀请了200余家海外华文媒体代表,在海外华人社会形成热烈反响,为奥运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同时还积极支持在美、在法侨团举办宣传北京奥运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2007年3月开始,按统一部署开展了北京奥运会华侨华人和海外留学生志愿者招募工作,在我97个驻外使领馆配合下,面向140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功报名者遴选录用人员,以确保海外志愿者的政治安全。

  圆满完成奥运会期间的侨务重点任务。接待了港澳台侨同胞捐资共建北京奥运场馆代表,组织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位捐资人代表顺利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及相关活动,受到了这批涵盖所有海外华人社会最有影响的社团领袖和重点人士的交口称赞;8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授勋仪式,向霍震霆等19位为共建国家游泳中心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士颁发“捐资共建功勋荣誉章”,以褒奖他们为筹办北京奥运会做出的特别贡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奥运会期间华侨华人留学生志愿者工作战时工作组,组织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涵盖40多种语言的309名志愿者,在9个奥运场馆32个岗位上提供志愿服务,实现了赛时海外华侨华人志愿者“零流失”和“零事件”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各国代表团、海外游客和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与赞扬;在海外华文媒体非赛会注册记者的相关工作中,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发挥了自身优势,完成了相关任务。

  近年来,本市侨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方面坚持以服务奥运为主线,推动了侨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海外联络了一批为本市长期发展有利的重要资源;同时在国内侨务工作方面,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侨益,取得了成效,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侨法》的宣传还需进一步深入。

  《侨法》是一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涉及群体限于归侨侨眷,尽管有关部门也努力开展了《侨法》的宣传工作,但本市的《侨法》宣传贯彻工作仍然存在着“圈内热、圈外冷”的现象。

  (二)侨务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本市侨情的发展变化,本市的侨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在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的假期、工资政策方面,原规定因私出境超过假期半年以内予以停薪留职,但实际上已无法执行;对未达退休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可以领取一次性离职费的规定,与现在的劳动合同制很难衔接上等等。

  (三)对困难归侨侨眷的救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经过多年努力,本市归侨侨眷在劳动、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得到了适当照顾,一些困难家庭得到了及时救济。但本市的困侨扶助面不够广,一些地方在困侨扶助工作方面保障力度不足等。

  (四)侨资企业维权及人才服务工作还不够规范。

  在维护在京投资的侨资企业家和在京创业、工作的新华侨华人合法权益方面,本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只能是个案协调、个案处理,没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权协调处理机制。此外,在吸引新华侨华人尤其是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来京发展,为他们创业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方面,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信息不通畅等问题。

  三、加强和发展本市侨务工作的思路

  (一)加大对侨法的宣传力度。

  要着力深化有特色、讲实效的《侨法》宣传机制,加大基层和基础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和观念上,培养依法护侨的意识和依法护侨所应具备的侨法知识,一是在宣传内容上,以《侨法》为重点,同时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精挑细选涉及归侨侨眷切身利益的侨务政策着力宣传,强调制度化建设;二是在宣传手段上,强调现代媒体整合传播和社区相结合,强调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大力推进“《侨法》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好街道和社区的“《侨法》宣传角”;三是在宣传对象上,强调针对不同受众因材施教,注重《侨法》宣传专业性和知识性的结合。

  (二)推动奥运后国外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本市侨务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下一步要加大对侨务工作的投入,要充分利用“水立方”的品牌效应,使之成为我们广泛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转化“捐资共建水立方”等服务奥运工作中所积累起的宝贵资源,为本市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推动侨务工作在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侨务工作大局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重视并加大对海外华文教育工作的投入,做好“留根工程”。

  (三)完善涉侨工作协调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涉侨工作协调机制,并形成相关实施办法,促进侨务工作协调机制的制度化、长效化。通过协调机制,要定期通报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重要侨情和本市涉侨重点工作;要研究、指导和协调本市重点侨务工作、重大涉侨活动;要建立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度。

  (四)加强侨务政策体系建设。

  要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精心构建起较为严密的侨务政策体系,使侨务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坚持把维护侨界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政策法规研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侨界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扶贫济困、子女上学等问题作为侨务政策研制的重点予以考虑;二是针对老归侨的适当照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举措促使问题得到有力解决;三是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不能满足侨界群众需求的侨务政策及时加以清理,使侨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五)加大扶助困侨的工作力度。

  要致力于形成困侨帮扶的长效机制,集中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一是利用全市人口普查的机会,进一步摸清归侨侨眷的基础情况,并建立困难归侨侨眷资料库;二是随着本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做好归侨侨眷低保边缘户的专项救助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节日困难归侨侨眷走访慰问制度;四是发挥社区侨务工作的优势,在社区充分关注困侨的生活状况,将困侨的日常帮扶落实在基层;五是继续推动‘以侨帮侨’的工作,在侨界内部互帮互助,传递爱心。

  (六)增强为侨资企业家和新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发展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要增强为侨资企业家和新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发展服务的意识,真正了解他们的需求,从事业发展、子女教育、生活服务等方面,关心、照顾、帮助他们,使他们在北京安心投资置业。本市侨务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起一套切实维护侨资企业家和回国创业发展的新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协调处理机制,要建设一个适应他们特点与需求的统一信息平台,努力营造海外华侨华人来京投资发展和海外新华侨华人来京创业工作的良好环境。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 iceage 来源: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