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一指挥和快速处置能力的建设,及应急决策与指挥系统平台、市与区县和乡镇之间的应急衔接、应急储备资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拨款绿色通道的建立情况。
2.对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应急办、信息中心、院前急救站点、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制定、经费保障、办公用房、设施配备,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急救部门的定位定性,急救、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站点的衔接、联网和共享的情况。
3.调整公共卫生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山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长效投入补贴机制的建立、对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医疗单位的补贴情况。
4.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及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情况。
5.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包括优化专业人员结构,科学设定考核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及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筹建卫生高等职业学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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