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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对“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北京市2007年市级决算
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北京市
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市政府办公厅:
2008年7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北京市2007年市级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北京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07年市级决算。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今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较好。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势头,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市场活跃,投资增速适度,对外经贸较快增长。企业效益状况较好,就业形势较为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奥运会、残奥会召开在即,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突出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各项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不断深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客观详实,为做好市级决算的审批工作提供了依据。大家对这三个报告表示同意,并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全力办好奥运会、残奥会,做好对口支援灾区恢复和重建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举办好奥运会、残奥会的各项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
及时研究落实对口支援灾区救助、重建和恢复生产的相关支持措施,保证这项工作的资金需要。市级超收收入在保证法定支出依法增长的基础上,要优先安排灾后重建资金。根据中央关于“各支援省市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的要求,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足额予以安排。严格规范并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对我市经济的各种影响,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特别是要加强对奥运后首都经济发展的谋划和研究,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保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做好后续产业培育。推进自主创新,发挥科技资源优势,提升产业素质和发展水平。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研究,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注民生,做好稳定物价的工作。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61%,消费价格涨幅过高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更为明显。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工作,稳定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落实区县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新城开发建设。加大对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解决生态涵养发展区替代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三、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改进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探索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行政效能评价与财政绩效评价相统一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问责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合理安排并保证预算支出进度。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加强各项改革间的衔接配合。强化对公共支出项目的管理,注重项目完成后的后续管护。加强对公共财政补贴的政策研究,完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继续清理、消化财政性结余资金。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市对区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优化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管理,避免多头投入。从编制2009年预算开始,市级部门确需安排的区县对口单位专项补助资金,要纳入市对区县统一的专项转移支付体系。
规范预算超收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超收收入预算编制、备案和报告的制度。研究超收收入使用新机制,如采取建立预算调节基金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
四、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审计,不断深化延伸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审计监督揭示问题,促进健全体制和机制的作用,针对查出的问题,不仅要责成有关部门切实进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更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找出规律,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对奥运工程和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工作,及时披露审计结果。市政府要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以上意见,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一式两份;一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8月1日 第[1][2][3][4][5][6][7][8] [9][10][11][12][13][1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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