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接受于均波辞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1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于均波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均波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第[1][2][3][4][5][6][7][8] [9][10][11][12][13][14][15][16] [17][18][19][20]页
|